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员工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对于一般企业员工,如果有收受贿赂的行为,此时虽然不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但并不代表就不构成犯罪,这个时候成立的往往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具体的处罚上面,没有受贿罪的重。而对于企业员工受贿的行为,也要先做出认定。那么到底该如何认定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员工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详续费的行为。

(一)索取或收受贿赂

所谓贿赂,是指金钱、物品或其他诸如房地产使用权、计划供应票证等财产性利益。所谓索取贿赂,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他人求其谋取利益或解决困难等时,采取刁难、拖延、要挟等手段,主动向对方索要贿赂的行为。至于索贿的形式,则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既可以当面索取,也可能通过第三者转告索要;既可以是公开索要,又可以暗示请托人给予;等等。

(二)利用职务便利

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否则,虽有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本罪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或者所在岗位有关的便利条件。所谓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的权力。所谓与职务或岗位相关,则是指虽没有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的权利,但却利用了本人职权、岗位或地位形成的地位,通过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

(三)为他人谋利

目的意在为他人谋取利益,否则,虽然收受了他人财物,亦不能构成本罪。对收受行为来说提供财物的人如果没有谋取任何利益的要求,单纯送予他从人财物的行为则不是行贿,而是赠予。此外,还应强调的是,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包括正当利益,又包括不正当甚至非法利益;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既可以已经实际谋取,又可以开始谋取但未成功;还可以是采取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出了承诺但尚未实行。只要能够查明行为人具有承诺、实行或者已经实际为他人谋取了利益,都应属于意在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单位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判断单位受贿的行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本罪的犯罪人员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行为人主观上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3、客观行为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利用职权”,是指利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是否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企业员工受贿的行为也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要求或者符合法定情形的时候,才会被认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下,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按规定外包工属于劳动关系吗?
      近几年,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单位,为了节约用工成本,尽量少交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防止产生劳动纠纷,支付劳动补偿金等,纷纷选择外包的形式,以劳务承包公司为媒介,使用相对廉价的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外包工属于劳动关系吗? 一、我国劳动与社...


·招未成年工学徒犯法吗?
      招未成年工学徒犯法吗 不犯法,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所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对于劳动者来说,离开一个工作岗位之后,通常都需要办理离职手续,那么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既然不一样,两者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将从定义和写法等方面,为您一一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定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找谁投诉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找谁投诉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找劳动局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也规定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


·怀孕的员工不想干活可以辞退吗?
      怀孕的员工不想干活可以辞退吗?不可以,次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可以。法律虽然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但是对怀孕女工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依然可以解除合同。怀孕女工开具假病假条,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缺勤天数通常作旷工处理,达到一定天...


·员工业绩10万判几年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规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


·在我国工伤认定过期可以人身伤害诉讼吗?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过期,可能会造成一些严重影响。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工伤认定过期的处理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工伤认定过期可以人身伤害诉讼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


·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实都是有权利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针对不同的主体,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不太一样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就来告诉您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 一、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1、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


·什么是同工同酬,临时工与正式工是同工同酬吗?
      如今我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也可以说成是提供了越多的劳动力的,那么相对的获得的报酬就要多一些。同时,相关法律中还强调同工同酬。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同工同酬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


·一般劳动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后
      一般劳动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但此时并非一定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满足相关法律中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自然此时合同成立了也是不会生效的,也就不会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障。就无效劳动合同来看,如果是有单位原因造成的,同时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话,则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河北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根据法律规定河北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到社保局去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是单位出面申请,单位不管的话,个人(包括他的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去申请。需要提供医疗证据、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是工作证、工资条、劳动合同等)、申请表(可以在社保局免费领取)、最好有2个以上的证人。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