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

一、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触犯了刑法中的死刑罪名;

  2、必须是犯罪情节达到死刑条件;

  3、是判刑时候没有怀孕。

  《刑法》规定的死刑条件和不适用死刑的对象: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刑法》相关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罪行极其严重”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死刑适用的基础条件。在我国,死刑又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两种。在司法实践中,酌定量刑情节能够直接影响死刑的执行方式是立即执行还是缓期执行。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包括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的对象、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时间和地点、犯罪人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以及是属于初犯、偶犯还是惯犯等。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被告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照刑法则规定符合适用死刑条件,具有下列从严处罚情节,且无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1、故意杀人罪

(1)实施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并造成死亡后果的。

(2)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

(3)雇凶者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故意杀人,或者雇凶者直接与受雇者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

(4)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假释考验期内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的。

(5)出于报复、奸情、图财等动机,预谋杀人并致人死亡,且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或多个酌定从重情节的。

(6)符合累犯条件,且前罪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后罪为故意杀人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我们从上文中了解到,死刑一般是建立在故意杀人罪的基础上。26岁被执行死刑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贩毒者必重罚,为了社会的安定,也是为了藉慰那些许多牺牲的缉毒警官。


·离婚判决后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判决后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一、死亡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死亡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死亡后抚养费标准: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 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


·家庭暴力需要承担的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


·一、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要多久生效?
      一、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要多久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如果是一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若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均不上诉的,则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如果是二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因为这是终审判决。 根据《婚姻法...


·法院判离婚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最终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还要看当事人是否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进行离婚诉讼自然花费的时间是比协议离婚多的,那究竟法院判离婚需要多久时间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院判离婚需要多久时间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


·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应该没有效力。受到胁迫的一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起诉,让法院做出判决。这时,起诉离婚的一方要写一份诉讼状,交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那么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协议书?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起诉离婚去哪里...


·家庭调查时赡养人口数怎么填
      关于赡养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法律法规当中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应尽的义务。国家相关部门在某些情况下会根据相关政策的需要,对我国家庭成员进行赡养人口的调查。在赡养人口数的填写上是有规定的,是不能随便乱填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家庭调查时赡养人口数怎么填?一、家庭调查时赡养人...


·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为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要是可以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就能够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有手续要求。那一般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要看夫...


·重婚罪属自诉犯罪还是公诉案件?
      一、重婚罪属自诉犯罪还是公诉案件?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重婚罪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权。一般说,丈夫重婚,原配妻子是被害人:妻子重婚,丈夫是被害人。但有时候重婚罪是由被害人造成...


·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陪嫁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陪嫁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