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

在北京买房比在其他城市买房要复杂很多,需要办理各种证明和手续,首先需要进行的就是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到底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在北京买房?以及如何通过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在北京,进行二手房交易网签之前需要先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核验内容主要看是否符合北京限购政策,提交材料之后,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核查,之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核验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内容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核验内容主要是看是否符合北京限购政策。 二、限购要求符合如下条件: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满足所有3个条件:(1)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2)在本市没拥有住房(3)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均不能通过北京购房资格核验。3、北京购房资格核验提交材料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4、此外,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中填报认购核验信息,并留存购房家庭提交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购房手续。之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总之,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内容主要是看是否符合北京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的限购条件有所不同。提交核验材料之后,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核查,之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核验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只要符合购房条件就会通过购房资格核验。

·一、房屋质量监管机构是哪个部门?
      一、房屋质量监管机构是哪个部门?房屋主题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新房找开发商,二手房找物业处理。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房屋...


·买房其实并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
      买房其实并不是您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但之后也会涉及到一些手续的办理,包括登记备案、产权过户等等,这个过程中必然就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费用,那究竟买房子交哪些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交哪些钱 需要准备的钱包括:房款...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的分配方式是由其中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另外一方是需要对房款部分来进行现金方面的补偿给对方,如果还在还贷的话,那么后续的还款的责任的话,也是归于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这一方,具体的分割的话大致还是平均分配。对于这种情形的房产的处理方...


·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拒绝收房可以吗?
      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拒绝收房可以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对租赁房屋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潢,但在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即租赁期限...


·离婚房产和家产通过法院怎么会怎么判
      离婚房产和家产通过法院怎么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江苏省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江苏省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子对于一个家庭的重要性相信您都能了解,我国近几年因为经济的发展,使得许多房屋所有人面临房屋拆迁。被拆迁人的损失必然是要政府来补偿的,所以被拆迁人往往对拆迁补偿标准比较关心。我们以江苏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例,和您详细说明一下在拆迁补偿中都包括了...


·在外“打拼”的人一般都会涉及到租房问题,而近年来,关于租房的
      在外“打拼”的人一般都会涉及到租房问题,而近年来,关于租房的纠纷却经常发生,比如:租期未到,出租人为了卖房,要求承租人搬走等。那么,在法律上,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吗 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赁中,所签订的租赁...


·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申请续期。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保障房的意思是什么
      保障房通俗来讲就是政府为一些低保人群设立的一些安置房,而此类房源申请手续较为复杂,需要提供一些相关证明才能够享受保障房所带来的一些生活福利等。对于保障房来说,价格低廉,地理位置佳,对于生活来说,此类住房是足以保证一般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并能够跟随当地政策,对于学龄前儿童的入学情况...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


·有按揭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有按揭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