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猥亵幼女量刑是怎样的?

对于猥亵幼女的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其实是按照猥亵儿童罪来进行处理的,毕竟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单独对猥亵幼女作出相应的罪名规定。因此,说到猥亵幼女量刑的问题上面,自然也就是按照猥亵儿童罪的量刑标准作出处罚的。下面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猥亵儿童罪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强奸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淫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奸淫幼女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也清楚了,其实对于猥亵幼女量刑处罚,也就是按照《刑法》中对猥亵儿童罪的量刑标准作出的。此时,猥亵幼女的行为可以说是严重的情节,按照规定此时是需要从重对罪犯作出处罚的。而在实际处罚的时候,肯定也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行。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孩子怎么抚养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离婚孩子怎么抚养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孩子的抚养问题比较复杂,因为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在现实的生活中,父母的离婚会对孩子的成产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父母离婚之后,需要考虑孩子的成长抚养问题。那么,离婚孩子怎么抚养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


·新《婚姻法》彩礼的返还有哪些规定?
      在恋爱双方决定结婚的时候,男方家迎娶女方一般是要出彩礼的,彩礼的多少就由当地的风土人情来决定了。如果双方结果未满一年,根据法律规定男方是可以要回一部分彩礼的,那么法律对离婚时彩礼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新《婚姻法》彩礼退还有哪些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新《婚姻法》彩礼的返...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谁更优先?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谁更优先?夫妻约定财产制更为优先,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是合同,在约定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合同法》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增多的同时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实行...


·一、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多少时间可以重新提出?
      一、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多少时间可以重新提出?根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


·一、婚内财产没有公证离婚怎么分割?
      一、婚内财产没有公证离婚怎么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


·如果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有很多夫妻组成家庭并有了爱情结晶之后却发现不能与对方再在一起生活了,于是就选择了离婚。但是离婚之后,夫妻的其中一方就会丧失对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要给付抚养费。但是很多人表示自己在离婚后收入减少了,不能支付约定的抚养费了,此时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一、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抚养费...


·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
      打离婚官司是很麻烦的,既浪费又浪费精力,但离婚官司的焦点和最难解决的问题往往是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双方都想多分一部分财产,那么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呢?以上问题由在下文中为您大致分析一下。 一、离婚后多分财产的有关内容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一、离婚时,女方生病能得到补偿吗?   在离婚时,如果妇女患病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该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未达成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如果对方没有重大过错,则无法赔偿。丈夫和妻子应书面同意在婚...


·对于现阶段社会的普通家庭来说
      对于现阶段社会的普通家庭来说,尤其是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贷款买房,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讲述,他们也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贷款如何买房子最划算?根据有关的规定,就目前社会规定来看公积金贷款并且是等额本息的方式是最划算的。看下面的文章。1、选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公积金...


·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吗
       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这个抚养费数额是根据当时的一些情况确定的,日后要是自己收入降低,类似于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子女抚养费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吗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案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