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抚养关系的继女?
没有生育能力的主体,可以通过到福利院等地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虽然此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依旧有不少人不知道什么是抚养关系的继女,继女也不知道该通过怎样的方式,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所以本站相比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抚养关系的继女?
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同时,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换言之,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法律关系,视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与收养所建立的拟制血亲关系不同的是,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建立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在生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存在双重父或双重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时的继子女,同时受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抚养,对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均有赡养义务,均是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父母,是指子女的生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后,与其生父或生母再婚的人。继子女,是指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均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但没有自然血缘关系,故属于姻亲。自己的生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后,某人只要与自己的生父或生母再婚,不管自己是否已成年(甚至比该人年龄大),不管自己是否受其抚养,也不管该人是初婚还是再婚,均是自己的继父或继母。自己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不管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是否已成年(甚至年龄比自己大),不管是否与其形成抚养关系,也不管自己是初婚或是再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均是自己的继子女。
二、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种是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另一种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在校就读的,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抚养关系的继女与其他正常的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范,按照流程向司法机关提出救济的请求,只要理由合理,并且能提供证据,都是会被受理的。
·一、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否可以?
一、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否可以?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
·一、中山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中山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中山抚养费标准不是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离婚如何认定女方对孩子有遗弃
抚养孩子,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应尽的义务,即使是离婚之后,对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如果出现遗弃的现象,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那么,离婚如何认定女方对孩子有遗弃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判断的条件都是有哪些。
离婚如何认定女方对孩子有遗弃
(一...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
进行民事官司的,此时当事人肯定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对于离婚案件来讲,也不例外。但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民事纠纷,规定的诉讼费用是不同的。那么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案件...
·怎么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
对于旅居国外的华人华侨来讲,若自己要想与配偶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则也是可以的。但此时与国内居民办理离婚的规定就有所不同了。那究竟此时应该怎么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呢?若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申请协议离婚...
·什么时候可以提离婚损害赔偿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应当区分以下情形作出处理:
(1)夫妻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出请求的,需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若判决离...
·冒充国家职员招摇撞骗三万判多少年
冒充国家职员招摇撞骗三万判多少年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老人二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老人二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老人二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老人二婚在离婚后只要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就可以按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分配;
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前提,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异时候归登记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民法典...
·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实践中很多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最终都是选择了这样的方式。但是这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起诉离婚向哪起诉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夫妻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程序,另外一种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离婚,协商离婚需要签订一份写上离婚协议书,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