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婚姻法》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
三、法院对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如何处理呢?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一般情况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该规定对哪些情况下被告必须到庭并没有详细说明,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措施是非常罕见的。因此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法律如是规定,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双方是否能经调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我们可以看到,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时,法院一般会谨慎对待,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出席,则需要提交书面意见。而如果法院需要采取拘传措施,大概这会是最棘手的离婚问题了。如果需要专业的帮助请联系本站的律师。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说到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涉外离婚中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确实,要是涉外离婚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则必须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那到底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涉外婚姻管辖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


·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条件?
      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条件? 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2...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


·离婚诉讼境外财产认证可以吗?
      离婚诉讼境外财产认证可以吗? 可以; 在涉外婚姻夫妻关系终止之后,一方就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中国法院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


·一、不同意离婚和财产分割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同意离婚和财产分割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


·婚姻法出轨抚养权分配怎么处理?
      维系家庭的纽带不仅是婚姻关系还包括了孩子这一关系的结晶,但是如果遭遇感情的破裂,婚姻的失败,其对无辜的一方孩子所带来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那么我们就来探讨下关于婚姻法出轨抚养权分配怎么处理?,想必很多对离婚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不陌生,但其中对个案的具体的分析的过程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我们...


·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
      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


·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近年来,在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家庭暴力并不是简单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事情,这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安定。预防家庭暴力,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浙江省这方面做的不错,出台了有关条例。那么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离婚后,怎么才算有抚养能力?
       抚养权是父母对孩子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否离婚,父母都对孩子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但也有一些情况下,离婚后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是没有抚养权的。那么,离婚后,怎么才算有抚养能力?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用的,当然这个抚养费用的姐夫需要根据女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


·一、家庭财产分配官司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一、家庭财产分配官司的适用原则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