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小孩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小孩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考虑到不同的家庭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如果很直接的规定抚养费标准的话,则就有可能出现很多不公平的情况。因而现实中,一般是需要结合家庭的具体情况来计算抚养费数额的。所以小孩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其实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但也有以一方月收入的20%-30%作为给付给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协议书有固定格式吗
      离婚协议书有固定格式吗?可以很肯定的告诉您,离婚协议书是没有固定格式的,实践中离婚夫妻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可以对一些范文做出参考,看看具体是如何写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一份离婚协议书范文,帮助你进行了解。 离婚协议书范文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


·隐满事实虚骗婚姻怎么办?
      隐满事实虚骗婚姻怎么办?1、刑事救济途径如果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材料后发现有犯罪事实,且诈骗金额在2000元以上就应当立案侦查,但因犯罪嫌疑人已经逃匿,公安机关无法在短时间内将之追捕归案,造成刑事案件无法处理,其骗婚行为也无法从事实和法律层面进行认定,进而受害人的婚姻关系...


·无过错方离婚赔偿怎么提起?
      无过错方离婚赔偿怎么提起? 一、诉讼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从《民法典》中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只有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那离婚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 有下列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


·男方要女儿抚养权怎么办?
      很多离婚案件中,孩子的争夺是重点难点,有些离婚夫妻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有些是都想要孩子,此时无法协商处理抚养权问题的,就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作出判决。那如果是男方要女儿抚养权怎么办?若是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方要女儿抚养权怎么办 1、两周岁...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归男方的可能性有多大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归男方的可能性有多大 原则上只要经父母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上取得一致意见的,协议书上抚养权归男方,而由女方进行照顾是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


·16周岁少女算不算未成年
      16周岁是未成年,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三...


·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


·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


·后母占有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后母占有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处理?后母占有夫妻财产应该和当事人员私底下进行一个协商,要求对方把这样的一种侵占的财产归还事实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一个解决,因为婚姻法当中规定的非常的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所拥有的,对于他人都不能够侵犯。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


·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后已经通过夫妻双方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后,又想要回子女的抚养权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成为您心中的一个疑问,不管是出于其他原因还是个人主观意见,那么在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夫妻双方可以协议...


·一、一方在婚内触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财产吗?
      一、一方在婚内触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财产吗? 婚内触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