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是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吗

有的人一看到交通肇事,自然而然的就认为此时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其实在交通肇事的基础上,还要符合了其他的情形之后,才能被认定构成犯罪。因而交通肇事逃逸也不一定就会受到刑事方面的处罚。那现实中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吗?这是很关键的问题,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一、什么是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二、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吗《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我国规定的拘留其实有很多种,包括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等等。这里说的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如果不能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则不能进行刑事拘留。此时一般采取的拘留就属于行政方面的,而此时的行政拘留就属于交通行政处罚中的一种,并不是一种措施。


·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


·一、离婚财产分割车牌应如何分?
      一、离婚财产分割车牌应如何分?车牌可以折价,或者双方竞价。一般是车牌随车走,给对方一定补偿。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


·在我国车辆剐蹭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在我国车辆剐蹭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假如主动投案和对方协商处理圆满,警察可不立案处理。至于罚款,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经济处罚并不是主要的...


·2023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赔偿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大问题,同时也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实践中,事故的赔偿比例是根据交通事故承担的责任而确定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


·一、起诉离婚交完钱几天被告接到通知?
      一、起诉离婚交完钱几天被告接到通知?规定是如果立案,被告会在5天以内接到诉状的副本开庭前三天,会给双方当事人下达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那么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该怎样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材料有哪些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此时对于受害人来讲就是不利的,不过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不过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以...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1、被告人对本次造成的后果,没有主观上的过失。我国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案中 被告人在省道上正常行驶,无法预见到受害人会越过省道中间隔离设施横穿,显然这起...


·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也要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不逃避推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呢?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哪些费用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没记下车牌的肇事逃逸该怎么办
      没记下车牌的肇事逃逸该怎么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由交通警察进行查询和进行缉捕。如果没有记住车牌号小车肇事逃逸可以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警察大队报警。戓者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