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安徽省诈骗罪立案数额是怎样规定的?

诈骗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在我们的社会中经常会出现诈骗行为。有的时候由于诈骗金额不够成立案标准,没有办法将其绳之于法。那么安徽省诈骗罪立案数额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安徽省诈骗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其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二、诈骗罪的侵犯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三、哪些情况下要对实施诈骗的从重处罚?

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安徽省诈骗罪,他立案标准的数额是5000元。也就是说只要诈骗的金额达到5000元的就可以以诈骗罪来进行处罚了。当然也是需要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才能够进行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缓期执行有什么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去年正式颁布并实施,刑法修正案九在之前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出台了很多新规定。关于缓期执行的内容分为两个方面,死刑缓期执行与一般的缓期执行有所区别,多少人不太了解其具体内容,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刑法修正案九缓期执行的相关规定。 一、缓期执行的概念 缓期执行是这样...


·对于贩卖毒品怎么量刑处罚
      一、贩卖毒品怎么量刑处罚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犯罪现象也在增多,而国家为了打击犯罪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为了降低和防止日常的犯罪行为,虽然没有完全防止但是也有了一些明显的效果,而刑事诉讼法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释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犯罪过失也有犯罪形态,犯罪形态分成以下两种: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有关治安处罚的行政拘留记录能否消除?
      当前我国拘留形式主要有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有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拘留一般认为属于是行政拘留。说道拘留,您都会觉得很害怕,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拘留都像刑事拘留那样严酷。一旦有人被行政拘留就会担心,希望能把这种黑点从自己的人生经历中抹去,那么有关治安处罚的行政拘留记录能否...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


·卖假酒35万能判缓刑吗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


·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
      公安局接到群众有关诈骗案件的报案后,会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接下来重点工作就是调查取证,寻找犯罪嫌疑人。只有证据确凿,公安局才能将案件交给检察院,否则没有证据是无法起诉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什么?
      我国的矿产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如果个人或单位要采矿,应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但总有一些人由于利益的驱使,进行非法采矿,如果非法采矿使用了破坏性的手段,则有可能会构成破坏性采矿罪。那破坏性采矿罪是指什么?我们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说明,相信通过阅读以下文章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破...


·抢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不仅在我国,抢劫行为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被认定为比较严重的暴力型犯罪了,因此在对抢劫行为人做出处罚的时候,自然也是比较严厉的。不过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做出认定才行,那到底抢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情形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情形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情形是什么 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