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涉外房产纠纷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涉外房产纠纷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房产纠纷,涉外因素包含两种可能,一种是主体涉外,一种是内容涉外。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外房产纠纷,有一定的原则,并且应当注意防范一些风险。今天,律师就和您聊一聊涉外房产纠纷的一些问题。
一、涉外房产诉讼应当遵循的原则
在涉外房产法律实务中,涉外房产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
(三)国家主权原则;
(四)司法豁免原则。
二、法律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涉外房产诉讼法律实务,涉外房产诉讼可能发生以下法律风险:
(一)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的法律风险;
(二)涉诉房产是否在中国境内的法律风险;
(三)被告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所的法律风险;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是否在法定时间上诉的法律风险;
(五)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是否在法定时间起诉的法律风险;
(六)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法律风险;
(七)被告是否享有司法豁免权的法律风险;
(八)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当事人,其所在国是否放弃豁免权的法律风险。
三、法律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涉外房产诉讼法律实务,涉外房产诉讼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可能承担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二)涉诉房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可能承担诉讼请求被驳回的法律后果;
(三)被告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可能承担答辩期间、上诉期间被缩短的法律后果;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未在法定时间上诉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五)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的,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
(六)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的法律后果;
(七)被告享有豁免权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八)国家放弃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四、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房产纠纷主要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在涉外房产法律实务中,除了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外,还应当符合国家主权原则及司法豁免原则,在涉外房产纠纷中应注意防范上述几种法律风险,不同的情况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给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通常租房时,一般出租方都会要求承租方交一定的押金,即租房押金,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租房者一定会租赁该房屋,另一方面是为了约束租房者在入住房屋期间不对房屋做出任何破坏行为。那么给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给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租房押金的注...


·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的吗?
      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在当今社会,随着房价的不断提升以及政府购房政策的不断调整,刺
      在当今社会,随着房价的不断提升以及政府购房政策的不断调整,刺激着各行各业人士的购房消费欲望,房屋买卖似乎成为了中国社会不同阶层身份的人都会讨论的话题,因此房屋买卖纠纷就不约而同的在爆发出现。今天我们就来给您讲一讲如果买房没有合同怎么办。 1、不同阶段的补救措施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


·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


·在孩子的房间装摄像头违法吗?
      在孩子的房间装摄像头违法吗?在孩子的房间装摄像头不违法,其是法定监护人可以采取一定的手段。但是必须要注意使用合法的手段,否则的话很可能会侵犯孩子的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间是什么时候?在签订合同后可以随时协商解除合同,但如果已经完成了商品房过户和交易的则无法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根据《民法典》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


·乙方将 年 月 日购买的 房屋退还给甲方。
      乙方将 年 月 日购买的 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 元退还给乙方。 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


·婚前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自从婚姻法修改之后,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的认定就变得非常重要了,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其实是不知道如何认定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婚前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 。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


·购房者买的期房可以退房吗?
      购房者买的期房可以退房吗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者提出退楼或降价补偿的要求不合理,开发商没有责任和...


·在法律上房改房可以继承吗?
      房改房是国家对一些职工进行补贴,有些企业的员工没有住房的相应补贴,因此国家出台了房改房的政策来进行补贴,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种补贴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那么在法律上房改房可以继承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在法律上房改房可以继承吗? 1、可以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