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二、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83天。加班您都不陌生,可以说每个企业都存在着加班。但是有的企业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或者是直接用调休来代替。这个是违法的,劳动者只要在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上班,都可以跟企业索要加班费,不支付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绿化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绿化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自我国成立以来,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国家开始注重绿化建设,故而也就有了许多的绿化工程。为了是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通常会选择与承包方约定工程质保金的形式,来促使建设单位积极对各项会影响工质量的因素进行防范。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约定绿化工程质保金时...


·一、在工地受伤误工费怎么算?
      一、在工地受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工伤认定时效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认定时效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认定时效性的规定分别为:发生事故后30日内申报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部门60日内作出决定;劳动部门10日内送达认定书;不服认定结果的在60天内和15天内对认定和鉴定申请复议。由于劳动者的病情和伤情有可能发生变化,建议建造进行认定鉴定和...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合同。而且,《劳动合同法》是有很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的注意事项的相关的规定的,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申请超时应该怎么办?
      我们有可能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幸受伤,及时就医之后,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来保证自己能够获取相应的赔偿。但是,工伤认定申请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那么,工伤认定申请超时应该怎么办?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超时应该怎么办? 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 我...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是可以的。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


·有的人在离休或者退休之后,可能又会被企业返聘回去上班。而在这
      有的人在离休或者退休之后,可能又会被企业返聘回去上班。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之间也是需要签订一纸合同的,这样对彼此的利益才有一个保障。不那么实践中,离退休返聘的签订劳动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退休返聘签劳动合同吗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


·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
      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 劳动合同有效。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公司大股东变更员工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
      大型的公司或企业一般都有股东会,股东会由多位股东构成,公司重大决策都有股东会决定。当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时,就会影响公司的运行,由其是对员工可能会造成相当大的影响。那么,公司大股东变更员工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大股东变更员工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单位股东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并非必...


·关于工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
      车间工人在上班的时候,如果操作不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时就要进行工伤认定,等工人拿到工伤认定书后,才可以按照正常手续报销医疗费,领取伤残补助金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资料,那么关于工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关于工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 ...


·试用期内工伤如何处理?
      可能有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就不幸遭受了工伤,但此时由于尚未转正,而用人单位也极少有可能为其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那么此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工伤的话,应该如何来处理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试用期内工伤如何处理 试用期内的职工同样适用工伤待遇。...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