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
有的夫妻离婚可能自己没有多少时间去处理离婚事项,因此就会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当然更多时候,离婚夫妻是希望通过律师帮助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此时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
代理民事(含商事、经济)案件收费标准: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500—4000元/件;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速算增加数(元)
1万元以下的 手续费500—800元
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5 % 300
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 4 % 1300
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 3 % 6300
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2 % 16300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 % 66300
1000万元以上 0.5% 116300
注:收费数额 = (争议标的 × 收费标准) + 速算增加数,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规定标准2倍以内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想找专业离婚纠纷律师?推荐使用下方【离婚纠纷律师查询系统】,将为您筛选适合您需求的资深口碑律师,方便快速选择。
二、离婚诉讼有哪些风险
1、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2、诉讼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3、逾期改变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4、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5、授权不明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6、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7、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8、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9、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但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
10、不提供原始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11、证人不出庭作证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12、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当事人申请审计、评估、鉴定,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审计、评估、鉴定费用,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13、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
14、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当事人提供的己方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
15、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期限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因此委托律师的,此时律师的收费一般都是按照民事纠纷来收费的。至于此时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具体离婚案件也不一样,因此最后的收费就不同。
·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什么
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什么?首先,关于“未成年的子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18周岁成年,那么18周岁以下的子女就是未成年子女,他们理所当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是其中有一个例外,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的,视为成年人,享有完全的民事...
·成家是人生中的大事,当双方决定结婚时,双方今后的各种命运都连
成家是人生中的大事,当双方决定结婚时,双方今后的各种命运都连在了一起,如果能一直一起走下去,则双方共筑爱巢,二人财产分配则由双方和平协商解决,但如果双方出现问题,就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孩子抚养权和债务分配问题,那么在法律中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配是怎样的呢?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
当今社会,婚姻生活所面临的考验是比较多的。大多数人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有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我国,如果夫妻双方是自行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果是起述离婚的话,可能稍微有所不同。以下是对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的相关介绍。...
·一、夫妻隐匿转移财产怎么判罚?
一、夫妻隐匿转移财产怎么判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因素有哪些?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因素有哪些?法院在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判决是会考虑以下几点因素:1、孩子的年龄,根据规定,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因此2周岁以内的孩子,除非女方有非常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否则一般情况下会判给女方;2周岁以上至十周岁以下,就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
·老公离婚不给财产怎么办?
老公离婚不给财产怎么办?
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诉讼和协商。可起诉离婚,被告不来缺席判决。诉讼离婚比较复杂,除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外,还须准备诉状、证据等材料。就审限而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3个月(一般简单案件1个月即可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6个月。二审的,审限3个月...
·一、 婚外生育是否为重婚罪?
一、 婚外生育是否为重婚罪?婚外生育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已经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具体包括如下,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
·善意取得的定义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转让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交付或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如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则其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