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一、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基数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三、不应支付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做出了违约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索要赔偿费用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按照当事人劳动合同解除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同时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一次性支付完毕,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了不支付的情况下也是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现实中,如果产生了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
      现实中,如果产生了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解决。但此时要想获得有利的结果,当事人最好是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纠纷提供什么证据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纠纷提供什么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


·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近几年来,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农民工讨薪或农民工因工受伤却无法得到赔偿的报导。造成这些事件的原因就是农民工没有与他们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应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不受侵犯。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及如何维护自身权...


·工伤认定单位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出来的结果,不仅受伤职工会表示不服,有的时候用人单位也是会不服的,但不服不光是说说就完了,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处理才行。那通常工伤认定单位不服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单位不服怎么办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


·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为什么?
      当今社会,尤其是在大城市中农民工极多的地方,签订劳动合同也已经成为想要入职一项工作最最基本的程序,在这个劳动合同中是对劳动人民的起维护作用的一大证据,但是也存在一些企业会在退休年龄之前就会被解雇,有些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这对于不同的劳动人员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下面就跟着我...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人身安全在任何时候需要去保护,在工作中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意外,出现严重的事故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身体健康损失,工作中受到伤害是属于工伤,相关部门的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工伤认定要在一定期限内申请,那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 工伤向...


·武汉工伤鉴定费用一般是多少
      我们的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时候,通常都会为当事人出具一份较为科学和正确的鉴定结果。但是与此同时,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需要交纳一定的鉴定费用的,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也是如此,各省市制定的都有收费标准。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武汉工伤鉴定费用一般是多少? 一、武汉工伤鉴定费用...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一般都会相应的惩罚措施,其中多数是以扣工资的形式,但单位扣员工的工资是有限制的,具体来说,单位扣工资最多能扣多少?实践中单位动辄就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


·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怎么办?
      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怎么办?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需要找用人单位来要求赔偿违约金。新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需给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的约定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 申请调解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进行非法干涉、限制和剥...


·《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在面对一些问题的重大决策或者是部分员工的违规处理时都会面临一些问题,能否对这些员工进行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企业职工因为家庭或是某外部内部原因需要短时间暂停工作,能否与企业签订停薪留职合同,使自己的工作和利益得到安全有效的保障。下面就为您介绍劳动法停薪留...


·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