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受贿3万元以下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受贿3万元以下追究刑事责任吗?受贿2万元以下也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虽然说受贿罪的起刑点定为三万元,这并不意味着低于三万元的贪污、受贿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对于受贿行为的认定是以性质来确定,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五千元以上。规定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扩展资料: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行贿罪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 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综上所述,刑法条文给法官参考的只是一种硬性合法的标准,即使受贿罪开始进行量刑的最初数额是三万元,法官却也可以依据自己的判断去衡量该罪犯实际的侵害程度大小去定夺是否要进行追究责任,就算三万元不到而情节较重的依旧要被制裁。


·亲告罪自诉案件的原告是谁?
      亲告罪自诉案件的原告是谁?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亲告罪一般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


·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参与人
      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参与人1、当事人,以下5类人员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1)被害人,被害人即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员。(2)自诉人,在我国《刑法》中,有几种罪名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一般的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


·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适用缓刑。1、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对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数罪并罚时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


·成立危险犯能犯罪中止吗
      危险犯能犯罪中止吗【危险犯不能构成犯罪中止的】危险犯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时,就是危险犯的既遂。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以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


·醉驾不能判缓刑吗,有什么标准/
      醉驾不能判缓刑吗,有什么标准/ 1、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尺度和标准。 要设定“醉驾”入罪适用缓刑的标准,首先要明确酒精含量与人体正常反映能力之间的关系以及“醉驾”入罪的标准,然后才能确定“醉驾”入罪适用缓刑的标准。 1、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科学依...


·被判死刑的罪都有哪些?
      早在文明开始之初便有死刑,但至今多数国家都已废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但是在我国,即使触犯了《刑法》也不是必然会判处死刑的,此时首先要看是否规定该罪名有死刑处罚,那到底被判死刑的罪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判死刑的罪都有哪...


·执行行政拘留什么时间通知书
      执行行政拘留什么时间通知书?行政拘留通知书应该在执行行政拘留的当天就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


·判刑两年有减刑机会吗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刑期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才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犯罪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


·犯罪分子非法拘禁会批捕么?
      一、犯罪分子非法拘禁会批捕么? 犯罪分子非法拘禁,是否会批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话则是需要批捕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


·走私毒品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一、走私毒品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


·嫖娼应该拘留多少时间?
      嫖娼应该拘留多少时间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