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犯罪预备数罪并罚两种分别指的是什么?

犯罪预备数罪并罚两种分别指的是什么????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数罪并罚是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二、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预备和数罪并罚是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条款,而且在处罚的上面也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一般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节要轻一些,而对于数罪并罚处罚上面要加重一些,所以,不同的情况的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如果做出绑架勒索几个罪名?
       一、如果做出绑架勒索几个罪名? 索取债务而绑架他人以后,向与被绑架人有特定关系的人索要财物超出了合法债务数额,在此种情况下,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触犯的非法拘禁罪与绑架勒索罪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的典型,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定罪原则,应按绑架勒索罪论处。 二、绑架罪的罪数形态问...


·刑拘后关押通知书发放机构是哪个
       一、刑拘后关押通知书发放机构是哪个? 是公安机关,一般是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是如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能会延期。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


·盗窃罪的不批捕申请书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不批捕申请书是怎样的内容包含事实的经过,以及为什么不予批捕的理由等。盗窃罪不批捕申请书:应该要把犯罪人的罪情,降到最低的说,然后对围绕不批捕的条件进行叙述就可以,最后写明个人不批捕的法律依据。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


·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一、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


·不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不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成立法理 通过分析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特定义务,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件已呼之欲出,那就是:首先,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其次,实际发生了法益危害结果。最后,危害结果与行为人的不作为之间具有必然或相当的因果关系。 就...


·遗弃孩子罪怎么判刑处罚
      遗弃孩子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遗弃孩子罪怎么判刑 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


·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规定有哪些
      一、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


·运输假币罪的行为对象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很多人对于假币没有辨别能力,也有人故意运输假币使用假币。运输假币罪是指明知道是假币,还利用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国家运输伪造货币,数额较大会构成犯罪。那么,运输假币罪的行为对象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运输假币罪的行为对象1、大多数犯罪要求...


·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是前者可能影响后者,在目前我国的法律及司法政策下,刑事赔偿只是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具体量刑情况如下:1.酌定量刑情节的规定我国《刑法》中有关于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的量刑情节规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法官可依据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裁判具体刑罚,虽然酌定量刑情...


·无证驾驶撞人拘留多久
      无证驾驶撞人拘留多久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时候就开始驾驶车辆了。由于他们没有学完驾驶知识,所以就极大的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那么,如果无证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无证驾驶撞人拘留多久呢?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无证驾驶撞人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样性质的,但是都可能在判决前进行拘留,拘留也是有不同的含义的。那么,在我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是公安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