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会将其他的部分业务以发包的方式散发出去,承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来做,这也就会涉及到单独发包,那么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工程量如何计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土方工程工程量如何计算?
(一)清单项目设置及说明
1、土石方工程共包括四部分12个项目,其中土方工程6项(常用项目2项,平整场地和挖基础土方),土石方回填1项(土石方回填)。
2、一般情况下,基底钎探(钻探及回填孔)、土方运输不单独列项,应包括在主体项目中。
3、几个名词:平整场地、竖向布置挖土、山坡切土、挖基槽、挖基坑、大开挖等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更能反映工程实际状况,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必要和充分的描述,如土壤类别、弃土取土运距、挖土厚度、回填要求等。
5、因地质情况变化或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更。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现场认证,依据合同调整。
6、干湿土的划分《计价规则》P34 (8)
7、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计价规则》P38
8、注意:编制清单时不考虑施工方法,因此,不再分人工土方工程和机械土方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主要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
1、平整场地:指建筑物场地内厚度在±0.3m以内挖填运土及找平。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以m2计算。
※“首层面积”如何定义?阳台如何计算面积?
※“首层面积”指建筑物首层所占面积,不一定等于底层建筑面积
※“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落地阳台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面积。设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地上无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的面积。
2、挖基础土方: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以m3计算。包括带形基础(挖沟槽)、独立基础(挖地坑)、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大开挖)及设备基础、人工挖桩孔等的挖土。
※挖基础土方的编码应根据不同的基础类型列项,带形基础根据其不同的底宽和深度编码列项;独立和满堂基础则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列项。
※计算土方工程量时,以设计图示净量计算,放坡、操作工作面、支挡土板等,在计价时考虑。
1)挖沟槽:指挖土深度>0.3m,长>3宽,宽≤3m(即细长条的)
V=B×L×H 或 V=B×H×L
B—垫层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L—垫层长度(L中,L内-(B/2-b/2)×T型接头个数)
2)挖地坑:指坑底面积≤20m2(即小面积的)
V=A×B×H
A、B—垫层长度、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3)大开挖:指坑底面积>20m2(即大面积的)计算同 2)
4)人工挖桩孔: V=3.14×R2×H
※人工挖桩孔与砼灌注桩工程内容中的成孔是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没有矛盾?
※以不重列为原则。如将人工挖孔列入"砼灌注桩"项目内,则不再列"挖基础土方"。如属两个结算单位施工,也可以分列。
3、土方回填:按体积以m3计算。包括基础回填土和室内回填土。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运输
1)基础回填土:
V=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
2)室内回填土:
V=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室内外高差-垫层、找平层、面层等厚度)
※主墙厚度:承重墙或厚度在15CM以上的墙,不扣除垛、附墙烟囱、垃圾道及地沟等面积
4、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适用于管沟土方的开挖、回填
※地沟土方开挖、回填应包含在地沟中,一般不单独列项。
5、土方运输(一般不单独列项):按自然方以m3计算。
若无法按自然方计算的,可按压实方量×1.15的系数.
从上述介绍中想必您也了解到了“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了,事实上,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工程类的项目施工是需要以招标的形式进行的,不能私自进行发包,当然,我们的土方工程也属于是工程类的项目之一,自然不能单独发包。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报刊哪些方面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第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
·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是指获得鉴定资格的机构或个人运用专业知识对有争议的工程进行包括质量、安全、材料的使用以及专业问题等方面进行判定。不仅为工程质量纠纷的案件提供参考和证据,而且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般工程质量鉴定是要出具委托书的。那么工程质量鉴...
·劳动合同员工不会写字按手印是否可以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有些时候之所以难以得到彻底的贯彻落实,其实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劳动者本身的。因为在劳动关系当中,有一些劳动者可能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具备,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又怎么能够指望其在遇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学会合法的维护自己的途径呢,就比如说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有员工不会签字...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单位工程只有所属分项工程全部合格才能评定为合格,也就是仅一个分项合格是不能评为合格同理有一个分项不合格也不能评定为合格。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如何评定的。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标准为什么?一 、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二 、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恪,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注: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牟,如:建筑采艟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为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蜜装分项工程;...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此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随着各地工程建设的开展,实践中围绕工程欠款而产生的问题也不少。们在追讨工程欠款时要注意不要错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而债权人又该如何追讨工程欠款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
·四川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赔偿项目是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中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对于支付误工费的标准以及支付范围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要求。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提供,希望能够为您解答疑惑。
四川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合格,用人单位一般会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就算能解除劳动合同, 也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那么,试用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才是不违法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可以随意...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需要投入使用的,在使用过程中,一旦该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损失,因此,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会需要有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