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投诉商标侵权行为应提交的材料有几种

投诉商标侵权行为应提交的材料有几种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的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照片等。5、代理委托书。国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诉,但应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投诉的,应出示能证明该组织具有代理资格的有效证件;国(境)外商标注册人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委托国家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投诉,并提交中文投诉文件及经认证或公证的代理委托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二、商标侵权如何计算赔偿额《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综上,权利人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主张权利,计算赔偿额时可以通过工商或质监部门查账获得,若仍无所获,可以计算自己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在发生商标侵权之后,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当然,如果对投诉的结果不满意,那么还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解决,最常见的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一般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就包括假冒货仿冒注册商标、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就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实践中,对于这些行为,商标权人应当多加注意。


·交通事故腰椎骨裂可以评残要多久 三个月
      交通事故腰椎骨裂可以评残要多久 三个月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


·机动车牌照注销手续怎么办?
      机动车牌照注销手续怎么办?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一样,每一辆有主人的车(机动车)也都得有自己的“身份证”,也就是车牌号。一般情况下,车牌号是不可以随意更换的,是终身制的,除非是报废车辆或注销车辆时可以重新申办一个车牌号。因此机动车牌照注销手续及流程就很重要了,掌握了下面的信息...


·上海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受害人还说不仅是财产损害甚至还对人身造成伤害,受害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是有所差异的,今天我们就来解您介绍上海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希望您所有收获,请继续阅读下文~ 一、上海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2016年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依据的数...


·关于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量刑?
       一、关于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


·郑州违章停车罚款如何交?
      郑州违章停车罚款如何交?汽车已然成为每个家庭的必备品,成为最佳的代步工具,而从另一方面来说,交通事故也因为汽车数量的增加而与日俱增。当然,发生交通事故就必须要追责,有责任的一方也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惩罚。交通事故违章的类型很多,现如今比较常见的就有违章停车。那么郑州违章停车罚款如何...


·一、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至74周岁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险怎么赔付?
      一、交通事故人伤险怎么赔付? 1、向保险公司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还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


·停车收费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关系
      停车收费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关系?停车收费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关系不一定成立保管合同关系,汽车停放费包括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责任鉴定的依据1、存车时,车主与停车场明确约定或可依实际情形推定停车场承担保管义务的,停车场...


·初次偷电动车要判多久
      盗窃电动车涉嫌盗窃罪,具体如何判刑,要根据盗窃的电动车的价值来定。根据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达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盗窃数额达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数额达5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


·一、加班费交税规定是多少?
      一、加班费交税规定是多少? 加班费也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如果这些所得的总额加起来超过1600元,就应当交纳个税。并不是加班费达到多少就要上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