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一、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车被追尾的交通费赔偿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根据当事人有无固定收入进行赔偿。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项目

损害赔偿的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二、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随着社会秩序的有序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变得越来越重要,广大群众更加有必要学习相关内容。驾驶车辆的安全性需要驾驶员时刻引起注重,同时道路交通法的规则也需要自觉遵守。

·一、道路交通事故立案后私了吗?
      一、道路交通事故立案后私了吗?交通事故立案后民事赔偿的部分可以私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鉴定与工伤鉴定材料都给交通事故处理吗?
      现在交通事故十分频繁的发生,那么如果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就可能会设计到交通事故鉴定和工伤鉴定这两种,但这些资料都应该交给谁呢?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简单的给您讲讲交通事故鉴定与工伤鉴定材料都给交通事故处理吗这个问题。 1、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受害人身份...


·人们经常会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谁交代清楚
      人们经常会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谁交代清楚,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会产生一份遗嘱,那么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可能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因此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遗嘱都分为哪种类型以及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它才是起作用的。首先遗嘱有自己写出来的、别人帮写的、...


·五险一金可以自愿不交吗
      按照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必须缴纳,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并缴纳。属于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属于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至于住房公积金目前大部分地区不强行要求缴纳,具体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而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缴费单位和...


·车祸主次责任是几几分
      发生交通事故主次责百分比是没有定性的,由交警部门是负责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


·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
      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一、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如果只是普通的财产赔偿,可以选择您觉得方便的法院起诉。如果是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的,如果构成伤残或是死亡的,一定要对比两地法院赔偿标准的差异,然后选择赔偿标准...


·怎样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怎样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一)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


·交通事故转弯直行相撞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转弯直行相撞谁的责任 转弯车辆全责。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例如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什么材料?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什么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肇事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死者的尸检报告、火化证明、居民医学死亡证明、医院的死亡小结、安葬证明、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医疗费票据、护理和误工证明材料、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如果涉及衣物...


·交通事故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交通事故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交通事故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如果没有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情形,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


·在交易的过程中,其实很容易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在房屋买卖的
      在交易的过程中,其实很容易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这样的情况就更多了。然而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有可能买方会要求继续履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我国民法典也叫...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