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工退休后工伤待遇是什么?

职工退休后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职工退休后工伤待遇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的认定范围是怎样的呢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发生工伤情况后也是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目的,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如果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也是会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如果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
      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城市的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各处出现了各种建筑工程,因为市场的繁荣,所以有份多私人单位进入到了工程的建设。这时候,有些人图谋利益而不注重质量。那么,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工...


·辞退员工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辞退员工其实也就是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是单位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解除权,但也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不能出现违法辞退的情况。与此同时,在辞退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辞退员工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 一、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


·辞退员工工资最迟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聘金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聘金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聘金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聘金是在婚前取得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许多的工作中,都会发生一些劳动争议,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先进行协商调解,在我国,存在着这样一种职业,也就是劳动关系调解员,他们会运用专业的知识化解纠纷,进行协商。那么,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充...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打工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打工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相关规定: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


·一般工伤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


·劳动关系劳动法认定的标准包括哪些?
      现代社会,社会上对于劳动法的关注程度正在逐步的进行加强,同样的,劳动法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劳动关系的确定等事项,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劳动关系认定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标准,并不是说完全的没有理由依据,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那么,劳动关系劳动法认定的标准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后员工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如果不打断由于自己的愿望,只要参加了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履行付款义务按照规定为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持有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应当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主动申请就业。在享受再就业服务的同时,可以申请失业保...


·长春劳动合同代办是怎样操作的
      长春劳动合同代办是怎样操作的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双方共同协商,都同意合同条款的,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