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于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

一、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收益问题

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既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既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归一方所有。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与夫妻共同财产,而把预期经济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次性费用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总额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年限×费用总额÷(70-入伍时年龄)

五、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六、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所得,而且双方都可以拥有此财产一半的权利,而对于共同的财产我国也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条款来进行处理,在婚姻法面前,男女都是平等的。


·原告二次起诉离婚就能成功离掉吗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不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夫妻不准离婚。而之后原告二次起诉离婚的话,是否就一定可以判决离婚呢?可能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原告二次起诉离婚就能成功离掉吗 很多离婚当事人问我一个...


·孩子三个月大父母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一般是判给女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主体如何判定?
      最新婚姻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有四个组成部分,过错推定原则应引入婚姻家庭领域的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侵权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损害赔偿具有制裁和防止非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对可能侵权的其他人具有警惕和预防作用。侵害对象侵犯一般侵权的对象可以是财产,...


·一、第三者是重婚罪受害者可以起诉对方吗?
      一、第三者是重婚罪受害者可以起诉对方吗? 第三者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能够告。必须是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第三者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二、重婚罪如...


·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支付方式是什么
      夫妻离婚围绕子女产生的问题不仅仅是抚养权问题,还有抚养费的问题。而实践中,很多人并不清楚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具体又以什么方式来支付抚养费。针对这两个问题,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


·经济条件改善能不能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往往因为自身条件不够好,最终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待日后经济条件改善之后就想要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那此时还能不能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经济条件改善能不能变更抚养权 经济条件改善,能否成为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理由?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


·婚姻法婚前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婚姻法婚前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婚姻法》规定(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如果属于以下情形的,即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一方...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家都知道醉酒驾驶它是一种非常不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醉酒驾驶它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会严重危害到社会上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因此我国刑法上也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那么醉驾青岛律师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醉驾青岛律师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2、收集文字证据(...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 因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所以在子女探视的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中阻挠。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受胁迫的婚姻类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