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什么事项

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什么事项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二、离婚协议的性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在去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就要求提供离婚协议书,通常是需要一式三份,均需要当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如果夫妻的情况相对比较简单,这个时候直接去婚姻登记处填写离婚协议书模板也是可以的。但要是夫妻最终选择诉讼方式离婚,那么需要准备的就是离婚起诉状,而不是离婚协议书。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身份证件等其实也是算在离婚材料离婚的,实践中,夫妻协议离婚也好,诉讼离婚也罢,这都是需要当事人准备相应证件材料的,同时证据材料也不能缺少,不然就有可能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 1、...


·离婚财产分割过诉讼时效了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诉讼时效了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吗??离婚财产分割过诉讼时效了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一般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只要没有超过最长二十年的诉讼时效都是可以起诉的。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


·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夫妻本身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一般是由法院对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作出判决处理的。而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此时能否不给孩子抚养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首先,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是父...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如何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法院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哪些法律文书具...


·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有效吗?有效。《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


·一、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很重要的一项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一、株洲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株洲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株洲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主要是: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


·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配有哪些规定?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因种种原因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时,很多人选择了离婚。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下,离婚率越来越高了,离婚时双方所要分割与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需要分清楚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的相关问题法律上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下。 一、根据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


·一、法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力?
      一、法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力? 法律离婚协议是具有当然的效力的。但是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


·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
      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时代,跨国恋也是越来越普及了。那么随着恋情的深入,恋人们难免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假如没有及时领取结婚证或者婚后遗失,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是怎么样的?那接下来就由来为你解答涉外结婚补领方式的问题。 一、涉外补领结婚证方式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


·一、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费需要给吗?
      一、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费需要给吗? 需要给的; 同样需要、没领结婚证,不影响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