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 一、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

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

一、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

父亲可以继承,但父亲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执行。

二、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即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是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基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严格来说,这些情况下是由于遗嘱继承的原因导致遗嘱的相应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这些情况下和遗嘱无效的结果一样,我们也将其归类在遗嘱无效的情形中。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是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产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立遗嘱人可在遗嘱生效前,即生前处分其作为遗产的财产。一旦遗嘱人生前处分了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就等于遗嘱人变更了原来遗嘱中相应的内容,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个人财产,而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涉及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1、遗嘱中未留特留份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一是造成其生存危机,二是将增加社会负担。这是法定的强制性规定,如果遗嘱没有保留特留份,在遗产处理时,应首先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再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继承遗产中扣回” 被继承人死亡后,抚养子女的义务随之消失,但对于胎儿出生后是活体的而言,其需要抚养教育费用,遗嘱不得侵害其生存的权利。因此,遗嘱如果不给胎儿保留相应的份额,将导致遗嘱部分无效,应从遗产中拨出一部分作为胎儿的继承份额。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

2、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遗嘱有五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形式上的要求,如果遗嘱的形式不符合要求,会导致遗嘱无效。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扶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生效,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配偶一般情况下都是合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子女还有姥姥姥爷等这些人也要求平等的继承这套房产的话,而且房子又是共有房产,这样最大的可能就是得把这套房子拍卖了,拍卖所的价款其中一半归父亲一个人所有,剩下的这一半才是母亲的个人遗产。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费 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二、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 (一)...


·安置房,即是指政府为了道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进行拆迁改
      安置房,即是指政府为了道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进行拆迁改建后,为了安置被拆迁户和原本住户而建造的房子。这些房子往往让人疑惑于它们的归属权以及是否可以进项交易。无锡与全国其他各地相同,有许多安置房的存在,那么无锡安置房可以买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安置房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


·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


·一、 婚后买房子写谁名字有关系吗?
      一、 婚后买房子写谁名字有关系吗? 婚后买房子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没有关系,只要是婚姻关系续存期内,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则属于登记人所有。在婚后买房的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


·农村建房被城管骚扰怎么办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要进行审批,新建、重建房屋要符合本地规划并要进行审批,取得建房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否则,可按照违规建设处理,可给予拆除处理。如果当事人手续齐全,城管部门无理干扰,可以向本地政府投诉举报;未依法进行审批的,无论投诉起诉都不会获得支持...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在我国已经算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而该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新项目开始建设,这必然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进而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杭州萧山地区的人们对于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会比较关注,我们将通过以下的内容详细说明该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 萧山机场...


·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2、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范本格式怎样的?该公证书要写明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具体公证事项有:房产的具体信息和买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解决问题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 申请人:______...


·买房的时候不能单单只考虑凑足房子的首付款就可以,现在的人之所
      买房的时候不能单单只考虑凑足房子的首付款就可以,现在的人之所以就业压力大,就是因为付了房子的首付以后,在日后还要源源不断的偿还银行的贷款。所以没有做好各方面充分的准备的话,即使不买房,也不能以不偿还银行的贷款为代价。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就是房子按揭还贷断的后果是什么? 一、房子按揭...


·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


·一、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子离婚后咋算?
      一、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子离婚后咋算?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是夫妻谁名字,只要双方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的协议,住房产权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因为婚后双方收入所得都是婚后共有,如果是一方用婚前积蓄收入付款买房,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出资的权益,这样的话法律支持。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