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监狱重刑犯和轻刑犯分开关押吗?

监狱重刑犯和轻刑犯分开关押吗?

一、监狱重刑犯和轻刑犯分开关押吗

监狱重刑犯和轻刑犯分开关押的,监狱按照设计容量分为小型监狱、中型监狱、大型监狱;

按照关押犯人的性别分为男犯监狱和女犯监狱;

按照押犯午龄分为成年犯监狱和未成年犯监狱(称为未成年犯管教所);

按照押犯劳动生产的主要方式分为工业型监狱和农业型监狱;

按照押犯原判刑罚的轻重分为重刑犯监狱和轻刑犯监狱;

同时还会设置有医疗功能的医院型监狱;

最重要的一个分级是,按照技术装备、警力、安全防护设施等,分为低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高度戒备监狱。

二、三类监狱关押的犯人类型是

高度戒备监狱:主要关押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累犯、惯犯,判刑两次以上的罪犯或者其他有暴力、脱逃倾向等明显人身危险性罪犯。

中度戒备监狱:主要关押刑期不满15年的罪犯。

低度戒备监狱:主要关押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罪犯。包括经分类调查认为适合在低度戒备监狱服刑的过失犯,刑期较短的偶犯、初犯。

综上所述,我国监狱关押犯人的分类依据有:

1、性别(决定是男犯监狱还是女犯监狱);

2、年龄(决定是成年犯监狱还是未成年犯管教所);

3、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普通监狱/监区,还是医院型监狱、传染病监狱(区));

4、犯罪性质(决定是高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还是低度戒备监狱)。

三、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些

(一)纯正不作为犯

也称不真正不作为犯,是指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成该种犯罪。纯正不作为犯在我国刑法中比较少,主要包括《刑法》第261条遗弃罪,第201条偷税罪等。纯正不作为犯具有三个特征:其一,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犯罪,作为不能构成该种犯罪,这是纯正不作为犯的“纯正”之意。其二,不作为犯违反的法律要求的作为义务都是明示的,主要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例如,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婚姻法规定的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等。推定的作为义务不适应纯正不作为犯。因此,凡是规定为纯正不作为犯的不作为,都属于违反明示的法定作为义务的情况。其三,纯正不作为都是结果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纯正不作为犯都以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既遂,以“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由于纯正不作为犯罪在刑法中有明文规定,因而司法实践中不会发生认定上的困难。

(二)不纯正不作为犯

也称不真正不作为犯,是指既可以由作为构成,可以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形态。不作为犯主要是由作为构成的犯罪。所以,由不作为构成的这类犯罪,也叫不作为的作为犯,即以不作为实施了通常由作为构成的犯罪。例如故意杀人罪,爆炸罪等。举例子说,故意杀人罪,可以使用刀砍,枪击等作为形式实施,也可以采用不给食物,将受害人饿死的不作为方式来实施。

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活动之后会被定罪量刑,继而就是关押的环节,而关押的话,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混合在一起,而是需要根据一定的分类来进行关押,只有这种分类的方式,才有利于管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骗取出境证件罪主观的认定是什么?
      如今很多人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有时候就会出国旅游,在我国任何人出国一般都要办理护照、出境证才能出国,特别是企业、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管理很严格,但是有人会通过骗取的的手段来得到出境证就触犯了法律,那骗取出境证件罪主观的认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 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


·什么叫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是否适用缓刑
      提到贪污受贿,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同时也清楚的知道这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也就是说要是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么就不能够认定构成贪污贿赂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叫贪污受贿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是指企...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去年十月份,我国最新实施了方修改后的民法总则,该法规相较于民法通则来说,修改的幅度是比较大的,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也做出了调整。我们知道,各法规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自民法总则颁发以来,行政拘留适用年龄的规定有何变化呢? 一、行政拘留年龄...


·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是否可以赔偿?
      诈骗是社会上非常难以控制的犯罪而一旦被查出到罪犯后就会在国家的控诉下用刑法的规定将其制裁,而此时往往受害的公民会想要将自己的损失让罪犯弥补而在诉讼中要求民事诉讼。但是实际上公民的损失是没有办法在刑事附带民事中得到赔偿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是否可以赔偿?...


·枉法仲裁罪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职工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产生失误,失误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能力不够造成的,但如果是为了获取利益或达到某种目的故意而为之,则是渎职罪,如果是负责仲裁的工作人员,在仲裁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就是枉法仲裁罪,那么,枉法仲裁罪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呢? 一、枉法...


·在我国规定打群架拘留多少天?
      在我国规定打群架拘留多少天? 这个要根据被打者的受伤程度: 如果是轻微伤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会被判刑吗?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会被判刑吗?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不会被判刑,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如果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只是造成了对方轻微伤的话,此时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换言之故意伤害轻微伤不会被判刑。...


·广东省抢夺罪量刑标准,怎么处罚抢夺犯罪
      抢夺罪就是指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通过伤害别人的方式获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关于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是很重要的,并且每个省市规定的详细量刑标准都是不同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广东省抢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吧。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要件是什么?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应当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不能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主体是企业,机关或者社会组织。 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


·量刑三到四年会判多久
      在三到四年的幅度内由法院裁量,理论上讲裁量三年零一个月(含三年)到四年整都是正常的,主要是根据情节、犯罪数额、危害后果来综合考量与裁定。1、量刑步骤(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


·遗弃罪诉送状怎样写?
      遗弃罪原则上作为公诉案件,应有被告人所在地或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当该罪名没有被提前公诉时,法院才有管辖权,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遗弃罪诉讼状,那么具体遗弃罪诉送状怎样写呢?首先我们来了解遗弃罪是否属于自诉案件。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