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建设也越来越便捷和完善,随之也会带来很多问题,公路和汽车多了,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多了起来,那么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应该怎么处理和赔偿,下面我们以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为例,整理了相关资料。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吉林省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吉林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17.82元。
2、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56.14元。
3、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80.12元。
4、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39.82元。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的发展再为您提供便捷的同时,也自然会有相应的问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各种事故也是时有发生的,但是在发生事故之后更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和赔偿,我们以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例,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1、车辆检验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格式内容有什么?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高,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方便了出行也带来了很多交通问题,有时候难免因为自身或者他人或者意外的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这时有关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来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签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格式内容有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如果因醉酒驾驶机动车
如果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因饮酒驾驶证营运机动车,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逃逸,构成犯罪的,被吊销的,那么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
·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
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 一、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
1、“售楼书”陷阱
售楼书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购房者大都是先被售楼书中所描绘的完美户型、美妙的环境、先进的配套设施及高水准的物业管理等所吸引。可入住后却发现广告中的“美丽的承诺”没了踪迹,本该是绿油油草地的地方变成...
·一、醉驾被扣车辆收不收停车费吗?
一、醉驾被扣车辆收不收停车费吗
醉驾,是犯罪行为,依法应给予刑事处罚。
对于因醉驾而被扣车的,交警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的扣押或者保管费,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由交警部门承担相关费用。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
·上班出车祸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吗
为了更好的保障职工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上班出车祸能获得双份赔偿吗,必须放弃交通事故赔偿吗?申请车祸工伤赔偿的材料有哪些?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上班...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肇事者应该积极的抢救伤员、挽救财产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肇事者应该积极的抢救伤员、挽救财产,这样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那么在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的时候,才不会那么重。而要是有交通事故逃逸情节的话,则一般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那此时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叫交通事故逃逸?交通肇...
·一、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肇事主体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任何有争议的都可以将详细的情形写入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由于案件的审理周期是比较长的,故此任何的当事人起诉都需要通过将案情写入诉状的方式,让司法机关了解经过。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标准
根据《...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没有误工费?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没有误工费?如果对方的车是属于营运类型的车,没人受伤也要赔偿误工费的,因为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是要主要责任人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该怎么处罚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往往是损坏交通设施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该怎么处罚呢?我...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很显然,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对伤者或死者家属作出的赔偿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个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