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征地拆迁通常会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一来二去,为了商量补偿金并达成一致需要一定的协调工作。政府如果确定了必须征用某个地块并需要对在住居民进行拆迁组织动员,一般会与第三方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那么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呢?为您解答。
一、征地范围及面积
此处委托的总面积为多少亩。位于市(具体见征地地块红线图)。
二、征地及交地时间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完成协议确定的全部征地腾地任务。
三、包干方式、经费总额及付款方式
(一)包干方式:以甲方调查认定的实物量为基础,计算补偿费用及工作经费,加一定数量的不可预见费和特别奖励费实行包干使用,乙方在总包干费用中可自行调剂使用,甲方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二)经费总额:(详见明细表)(三)付款方式:本协议书签订后10天内甲方预付给乙方元,然后按乙方征地拆迁进度付款。甲方不承担税金,税金由乙方负责。结算经费前,乙方必须报征地地块汇总图(附电子文档)及房屋拆迁协议资料汇总表(附分户协议)各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查。
四、工作职责

(一)甲方的工作职责
1、根据市需要,及时提供征地地块蓝线图以及征地工作所需材料。2、按乙方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工作进度及比例及时拨付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工作经费,确保乙方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
(二)乙方的工作职责
1、根据工程建设征地的实际情况和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和甲方明确的征地腾地范围、时间要求、实施土地征用征收及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和迁坟工作,确保按工程项目建设和合同兑现的时间要求完成征地腾地任务。2、受甲方委托,依法选择房地产评估公司,及时委托专业测量队使用甲方制定的统一表格,按程序开展实物量调查、丈量、登记工作,对调查情况进行公布,对公布后出现的问题进行复核,确保实物量调查公平、公正。3、严格按征地拆迁政策和评估测算结果及有关政策确定,依法依规实施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综上所述,在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中,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为了高效快速的完成征地腾地任务,需要充分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此外,在包干协议书中也已明确,丈量结果等参考性数据都需要提前备齐给到包干单位,这样才能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有什么规定?
      我国土地面积辽阔,但是每一寸土地都有各自的用途。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利用和规定都非常的严格。经过对土地价值的评估进行合理的利用,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对于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两种取得方式,其一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式是划拨土地,那么,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划拨土地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办理在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无论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需要依法获得土地使用证拥有土地使用权,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依法进行土地的使用,例如进行养殖。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的有关规定是非常的严格的,您必须符合按照土地管理条例的要求和养殖管理规...


·政府征收宅基地具体怎么补偿?一平方宅基地能补偿多少?
      一、政府收宅基地具体怎么补偿?一平方宅基地能补偿多少?   1、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为: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注意: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


·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谁管?
       一、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谁管? 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当地国土资源局管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


·为了能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已经作为民法典确立
      为了能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已经作为民法典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对于不动产来讲,只有实际办理了登记之后,那么才能进行确定,表明该不动产是属于自己的。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不动产都需要进行登记那么,哪些情况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需要进...


·辽宁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辽宁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的土地,都是可以进行租赁的。但需要注意,此时承租者只有该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土地租赁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期限的。那么您知道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久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我国土地转包属于土地流转吗?
      在我国土地转包属于土地流转吗? 属于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深切的认识到了土地资源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各种活动都离不开土地。并且国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极大的发挥土地资源的功能和效用,制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政策。那么,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内蒙古土地使用费率是多少?
      内蒙古的土地面积比较大且当地的经济并没有给其土地的价值带来很高的提升,但是无论如果公民在内蒙古使用到的土地也是需要用支出费用为代价才能够合法使用的,所以很多公民就会认为每块土地都有标准的使用费率。那么,内蒙古土地使用费率是多少?一、内蒙古土地使用费率是多少?对于土地使用所需要上交...


·征收宅基地补偿费归谁?
      征收宅基地补偿费归谁?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征收宅基地补偿费归谁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