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已构成犯罪预备成立中止犯可以吗?

已构成犯罪预备成立中止犯可以吗?假如犯罪嫌疑人只有一人时,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是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的;但假如犯罪嫌疑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其中一人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的却未能阻止其他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并且造成了损失的后果时,不成立犯罪中止。并且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的犯罪嫌疑人于其他犯罪嫌疑人成立罪名的共犯,即假若实施的是故意杀人行为,所有人都成立故意杀人的共犯,均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二、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预备是属于为案件做前期的准备,但在犯罪预备中也会呈现出中止犯,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我国对于中止犯的处罚一般都是可以减轻刑法的,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鑫;3、生...


·刑事诉讼法看守所讯问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治社会中要遇到问题特别刑事案件的侵权行为要及时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次过程中的主要依据法律就是刑事诉讼法,那刑事诉讼法看守所讯问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刑事诉讼...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


·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吗?
      一、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吗? 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空前繁荣的状态,人们的物质生活十分丰富,因此许多人都将目光投向投资领域。想要获得更多收益无可厚非,但如果遭遇非法集资就有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对非法集资罪的认定作一定的了解是十分有必要的,我们在下文 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非法集资罪...


·过失犯罪与间接故意之间有什么不同
      过失犯罪与间接故意之间有哪些不同1、定义不同间接故意是犯罪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而过失犯罪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发生的情况不同间接故意一...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由于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因此此时需要判定交通肇事罪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这就需要先看看交通肇事罪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下面我们为您做具体分析。 一、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


·因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责任,要判刑吗
      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

犯罪嫌疑人受到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一)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概念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


·根据刑法规定贩假盐关多久可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贩假盐关多久可判刑?根据刑法规定贩假盐关几个月的时间可判刑,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产品根据销售金额的大小,造成影响的恶劣程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且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财产判处无期徒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