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包括: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预(决)算;
4、承发包合同;
5、施工许可证;
6、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
7、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8、开工报告;
9、监督验收通知单;
二、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 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 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3、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第三章 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
1、分类
(1)工程资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竣工图(D类)。
(2)工程资料应进行编号以便整理、归档和查询。
(3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分别由建设和监理单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同一批施工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 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
(6)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写在施工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3.2.7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与其形成同步产生。
第四章 工程资料编制组卷与移交
1、 工程完工后参建各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组卷。
2、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便于文件资料保管和利用;
(2)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3)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可根据工程大小及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选择按专业或按分部、分项等进行整理和组卷;
(4)施工资料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分项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5)竣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各专业施工图序列组卷;
(6)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7工程系统节能检测资料应单独组卷。
第五章 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1、决策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并申报。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由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2、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A2)
(1)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由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形成。
(2)规划意见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合肥市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3、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A3)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形成。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勘察形成。
(3)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4)验线合格文件,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5)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7)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8)施工图设计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9)设计计算书,由设计单位形成。
(10)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由市消防局审批形成。
(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由审查机构审查形成。
4、 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A4)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形成。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形成。
5、 工程开工文件(A5)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或各区县规划分局办理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或区县建委办理。
(3)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6、商务文件(A6)
(1)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2) 工程设计概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3) 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4)施工预算,由施工单位形成。
(5)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由建设单位形成。
(6) 建设工程概况,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填写。
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填写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形成。
(3) 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分别由验收单位形成。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
(5)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建设单位提供。
(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由城建档案馆形成。
在上述一系列的规范中,每一个规范都包含着一定的法律法规,每一条的法律法规都有着相应专业的解释性及复杂性,在此中讲的是湖南省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由于各地方的规程会有所不同,所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应当去咨询一下专业的法律人士特别是对这方面有着专业知识的。想了解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
·分公司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
·一、工伤鉴定十级是辞职才拿到钱吗?
一、工伤鉴定十级是辞职才拿到钱吗?
工伤鉴定后不需辞职就能拿到赔偿金,如果没有缴纳社保,那么直接和单位协商或者去仲裁委起诉要求支付工伤赔偿,仲裁时间30-45;如果单位有缴纳是社保,鉴定结果出来15天之后去社保局申请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大概一个月左右会出来第一笔赔偿(...
·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办?
员工在工厂上班或者是一些建筑项目的公司上班,工伤的情况发生的概率是很高的,员工受了工伤,应该在第一时间就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有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不想承担责任,提供虚假的材料。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该行为。那么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办?
一...
·公路工程工期违约处罚金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工期违约处罚金标准是什么?公路工程工期违约处罚金标准是不能超过实际损失三倍,具体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当中的约定。工程工期延误赔偿金的基本原则为,若赔偿金额代表了在合同签署之时因工程项目不能在合同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而造成业主损失的合理预测,此时的赔偿金额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工伤职工人身损害中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工伤职工人身损害中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二)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如果建筑物发生倒塌或者爆炸等事故,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巨大伤害。发包人为了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会收取承包人质保金,等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建设再予以返还,这一措施对于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有很大的作用,那么下文会对...
·劳动争议仲裁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一、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劳动仲裁的适用境况总结如下:
《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主要是各种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争议。1.比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2.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或终止发生的争议;3.因为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或者劳动者辞职引发的争议;4.因为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培训等引发的争议,还有因为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的...
·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如何进行确认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找工作可以说是每一个年轻人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进入职场后签订劳动合同,基本上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了,如果对这个问题产生了争执,那么,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如何进行确认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如何进行确认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2018是:重度运动运动障碍,功能完全丧失,双膝以上缺失,偏瘫肌力3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等。主要是身体每个不同部位的骨折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参考的依据都是不一样的,比如手部和腿部骨折,具体要先明确了到底是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