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父亲的财产我离婚要分吗?

一、父亲的财产我离婚要分吗?不可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在进行分割之前,必须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父亲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给呢?
      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两人结婚后会发现有一方有出轨或者使用家庭暴力的情况,这时另一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意见无法统一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并且向一方索要离婚补偿费,但这并不意味着漫天要价,应当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那么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给呢?一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一、离婚...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
      涉外结婚公证主要是针对不在我国境内的人结婚使用的,很多时候,涉外人员为了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都需要进行涉外结婚公证。当然,其办理是有具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的。那么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


·子女监护权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子女监护权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子女监护权协议包括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紧接着就是将子女的监护权作出约定。一般情况下是将子女的监护权归属于父亲或者是母亲。1、监护权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和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所谓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


·一、离婚固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离婚固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固定财产的分割也是公平平等的处理,一方需要产权的,可以对另一方补偿,都不需要产权的可以拍卖后平分资金。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


·能对已经怀孕妇女拘留羁押吗
      能对已经怀孕妇女拘留羁押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如果当事人是怀孕妇女的,一般不进行刑事拘留,而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


·国家规定的丧假具体有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具体有多少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


·法院判决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要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产生了争议的话,则此时只能由法官对抚养权作出判决。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比较担心,在法院判决后抚养权是否还可以进行变更呢?若不可以的话,则可能争夺抚养权就会异常的激烈。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实际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法院判决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根据...


·上海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在现实生活当中,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是不一样的,毕竟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的话,这当中涉及到我国的司法审判秩序。通过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话,一定要对我国相关的诉讼离婚流程有所了解,这样才方便与自己打离婚官司。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一、上海起诉离婚流...


·一、离婚官司二审需要多长时间?
      一、离婚官司二审需要多长时间?离婚官司二审需要的时间是: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离婚官司可以有一审、二审,还可能有发回重审的时候,所以在不同的阶段判决的期限都是不同的。二、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1、一审...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离婚时遗漏的共同财产;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____年____月____...


·复婚后的财产算谁的
      复婚后的财产算谁的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