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具体是怎样的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具体是怎样的?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主要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各构件或部件之间通常采用焊缝、螺栓或铆钉连接,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因其自重较轻,且施工简便,广泛应用于大型厂房、场馆、超高层等领域。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验收依据:

1、验收钢结构工程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经图审机构审核后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

2、施工单位应在钢结构主体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报质量监督机构。

3、验收组织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2条要求,对钢结构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检测、施工和建设单位参加,监督站对验收实行监督。

4、验收会议的工作程序一般按施工、检测、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的顺序进行陈述和认可。并由监督站作监督验收的执法检查的评价。

5、参加人员:钢结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试验(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验收内容: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文件要求的程序予以确定。

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作出书面的钢结构施工质量自检评价报告。报告中应对所施工房屋钢结构施工情况进行介绍,内容一般应主要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问题处理协议;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钢材进场验收;单层、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基础和支承面锚栓紧固及位置偏差;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等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需进行的螺栓实物最小载荷试验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检验和复验;高强度螺栓紧固铀力(预拉力)复验;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1级的和跨度≥40m钢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钢网架完成后的挠度值测量;钢结构焊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验,钢结构防腐、防火涂装情况;钢材及焊接材料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情况;钢结构安装的平面、竖向、节点联结的施工质量情况,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情况,钢结构房屋沉降观测情况,提出质量自检评定结果。

2、验收时应提供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资料:

(1)钢材、钢铸件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需抽样复验的应有复验报告,重要钢结构焊接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抽样复验报告;

(2)焊工合格证书;考试合格项目及施焊认可范围;

(3)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超声波、射线探伤检测报告;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的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报告。

(4)制作和安装的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报告;

(5)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值检查记录表;

(6)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的挠度测量值检查记录表;

(7)钢结构用防腐和防火涂料产品质量证明书;

(8)钢结构拼装记录;

(9)钢结构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钢结构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查记录;

(12)沉降观测记录及评价报告;

(13)钢结构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记录;

(16)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三、检测单位:

依据相关检测标准,按合同委托完成内容对钢结构原材料、制作、安装过程的试验资料承担试验责任。陈述试验项数、内容、材料质量和报告的真实性,并提交工程检测报告。 四、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对所监理钢结构主体工程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报告中应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各分项工程划分及验收意见,对钢结构材料进场验收,钢结构紧固件连接见证检测结果,对焊缝检测,高强度螺栓连接试验,焊工资格,钢结构拼装整体垂直度和平面弯曲质量情况,网架挠度测试情况,沉降观测情况等有关安全和功能检验的结果,对施工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和旁站监理情况及监理通知书情况,对工程事故及处理情况进行验收,并确认验收质量等级和结论。

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3、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4、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

7、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旁站监理记录;

8、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的验收记录;

9、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0、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1、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勘察、设计单位:

应对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评价,并对钢结构制作、安装实体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明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意见,提出质量验收检查时的具体整改要求,并在钢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上予以签字、盖章。

六、建设单位:

应由建设单位的法人或法人代表委托的该项目负责人,对施工、试验(检测)、监理、勘察、设计所作的结论性意见,提出是否通过验收的意见。

七、监督单位: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部[2003]162号)文件要求对钢结构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的程序、组织形式、验收内容和依据、验收结论等提出监督意见,如各方对验收意见不统一,持有原则分岐或钢结构主体结构质量异常情况未予处理,应待各方协商解决和异常质量问题得到处理后,提请各方再行组织验收。

八、钢结构实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后,由监理、施工单位将钢结构主体结构工程全部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资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汇总分类,装订成册提交有关单位或部门。

我们在上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了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具体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就是指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工程依照相关法律规组织完成施工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行为。您可以参照上面的具体规范逐步完成施工,明确具体的施工与验收规范,可以让工程更快更好的完成。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理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各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在国家出台的条例上结合地方特色,也推出了各个地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也在其中。下文中,我们将为您带来详细的四川建设工程...


·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您对于司法鉴定都应该很熟悉,在很多场合都有可能用到司法鉴定,而劳动能力的鉴定也是很常见的,鉴定一个职工的基本劳动能力的大小,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有联系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理判别劳动能力的大小,以此得到一个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这个结果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具体的内容可以到本文了...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明确的范围。 一、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过期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应注意工伤认定的期限,在期限内提出的工伤认定才会被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在实践中,有一些工伤员工可能会由于特殊情况的发生而导致工伤认定过期,这种情况下,这些工伤员工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那劳动仲裁工伤认定过期怎么处理?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仲裁...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就单位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来看,具体可以分为合法的扣工资与违法的扣工资。而在合法扣工资中常见的也就是由单位代扣工资。那具体来说,在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合同终止时间为...


·加班工资要征个人所得税吗
      加班工资要征个人所得税吗?加班工资是需要扣税的,这是我国的法律所规定的。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具体可以查询,以下是节选。 Ⅰ级伤残 l.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


·劳动合同到期了,续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
      劳动合同到期了,续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涉及双方的利益。那么劳动合同不续签是赔偿还是补偿呢?这是很多劳动者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是赔偿还是补偿?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


·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后病假单是否需要?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或相关代理人需要申请工伤鉴定,以确定等级获取相应赔偿。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工伤鉴定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后病假单是否需要?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


·申请工伤认定复议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复议的材料有哪些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所需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支持员工本人观点的,且之前工伤认定时未提供的材料);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