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房东违约店面合同没到期该如何赔偿?

一、房东违约店面合同没到期该如何赔偿?(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二、租房违约怎么办?中国《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只要一旦签订了租赁合同,都要遵守合同上的相关事宜。除非承租者在从事违法的事情或者是因为违反了租赁管理条例的话,房东可以单方面进行解除租赁合同。否则要对租赁者进行一定的赔偿。


·预售商品房的效力是怎样的
      预售商品房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预售商品房的效力是怎样的 判断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就要看该合同是不是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1、预售方主体资格要符合要求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由开发商自行销售或者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销售。自行销售开发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


·一、房子房产证不能过户能做公证吗?
      一、房子房产证不能过户能做公证吗?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实行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对不动产进行买卖的,双方需要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的登记,否则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证不过户,只办理公证,在法律上,产权的变更只在合同双方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1、公证,只能证明原...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日常住宿要租房,做小买卖要租房,找办公场所也要租房。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利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很有必要。而人有旦夕祸福,有时难免又会有意外情况出现,比如做到外地工作,做生意破产等等;这时就需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而当事人就要写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书。...


·商品房委托销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商品房委托销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4)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名义与买...


·买房办假离婚什么后果
      如今房价的上涨已经不是一般人能够随意购买的阶段了,而且房价上涨速度也是特别快,那么自己购买一套房子需要很大的一笔支出。为了节约资金,减少税费的支出,很多人把心思花在了假离婚上,利用假离婚买房来减少支出。那么为了买房办假离婚什么后果呢? 假离婚买房子什么意思? 上世纪90年代末分房...


·集资房可以转让么,集资房转让有风险吗
      集资房是由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的方式建造的房屋。实践中,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进行购买。而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也会按出资比例确定。那么职工在购买了集资房之后,集资房可以转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集资房可以转让吗 由于集资房的权属...


·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
      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 一、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 是构成诈骗罪,小产权房的认定概念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大产权房而言的,是指没有国家土地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只有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一种特殊权属状态下的房屋。根据小产权房的规模和形成原因...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合法的。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于____年_____月_____...


·一、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之后中介费需要退还吗?
      一、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之后中介费需要退还吗?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中介撮合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期间服务费用不退还。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夫妻离婚与是否有按揭房是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协商好就可以按协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按揭房的分配就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费的标准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对于该事件进行起诉,其中此类的财产类案件的起诉,诉讼费用有独立的标准,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费标准是什么?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