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三方存单质押贷款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作为第三方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存款行和贷款行可以相同,也可是不同。协议存款的利息要比官方利率高一些。通俗的讲,存款人把存单给了贷款人,贷款人拿着存单到银行质押,进而从银行得到贷款。
二、申请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主体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3、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4、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担保法》和《质权法》规定,存款单质押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只有对存单办理核押无误的情况下,存单交付金融机构保管,出质人出具存单质押承诺书,填写存单质押明细表,将存单开户姓名、账号、金额、开户日期、期限(到期日),及密码等逐一填写完整。然后与客户签字质押合同。若为第三方存单出质,还应由第三方担保人出具担保意见书。
三、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如果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违约或借款逾期未能归还借款本息,金融机构可以依法凭质押借款合同,将质押存单提前支取全部或部分用于清偿借款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是贷款的一种,我们了解其相关知识,方便以后去金融机构办理手续时用。若办理三方存单质押贷款,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若有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咨询绥化律师。


·借条中一定要约定利息吗?
      借条中一定要约定利息吗? 一、借条中一定要约定利息吗? 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


·股权质押贷款怎样操作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


·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怎么处理
      一、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怎么处理?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中止审理,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


·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如今,很多公司出于集资需求,纷纷对外发行债券。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并且得到证监会的批文才行,公司会对外公布批文信息,投资者应当在投资债券之前查阅其是否得到证监会的批准,否则有上当受骗的可能。那么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下面我们...


·罚没款使用规定是怎么样的?
      罚没款使用规定是怎么样的?罚没款使用规定是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机关或组织执行。执法人员执行罚没时,必须佩带和出示国家或省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执法标志和证件。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作出罚没决定,应向被处罚单位或个人说明处罚原因和处罚依据。使用处罚决定书和罚...


·离婚承租权补偿款是怎样的
      一,离婚承租权补偿款是怎样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房屋被国家征收,其征收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并非征收补偿的对象。承租人因出租房屋被征收而向出租人主张分割补偿款项的,人民法院不能根据征收补偿协议以征收补偿项目名称来确定具体补偿款项是否给予承租人的,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并...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我国的经济市场上一些公司在做大做强后,就会开立分公司来扩大自己的运营规模和公司规模。但公司在运营期间会发生一些债务关系,来扩大自身的运营。那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一、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是指由举债人个人承担偿还义务的债务,与配偶无关,包括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 (一)婚前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是指截止领取结婚证之时,一方在之前所举之债,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婚前债务...


·借款如果没有借条诉讼期效是多久?
      借款如果没有借条诉讼期效是多久?没有借条的借款诉讼时效,当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这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如果有吸收公民存款的行为,那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否则的话该行为就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只有银行才具有这样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我国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吸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