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小公司不发工资条违法吗?

小公司不发工资条违法吗?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是没有的。公司不给工资条合法。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公司方必须出具工资明细,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模式而对员工当事人外的其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但是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其个人的工资明细,公司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注意的是,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执行。如果公司拒绝履行向你出具个人工资明细的义务,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劳动保障局等,要求强制执行。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维权?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给与赔偿,如果在法院判决之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或资产等方式进行强制执行。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所述,现在的公司基本都是按月支付工资,有些公司会在发工资的同时给一份工资条,让员工知道自己工资的构成。当然,公司不出具工资条也合法,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也没有相关的条款。但是,如果公司不发工资的话,则触犯劳动法规定。


·员工工伤待遇怎么申请?
      员工工伤待遇怎么申请?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受伤职工近亲属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为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超过一年后,劳动部门不予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双方协商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仲...


·单位是否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单位是否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没有规定用人单位罚款的权利,但其他法律有规定,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予以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我们在出来找工作的时候,就要与聘请公司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然后按照合约内容履行。可是也经常会有劳动争议的产生,这是不利于企业盈利发展的。下面我们看看,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制度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通过劳...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40%归配偶,其他人30%,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20倍支付,因公致残按照残疾等级支付补助金。 《工伤...


·浙江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工伤鉴定部门将员工的工伤伤残鉴定一共分为10个级别,员工的工伤如果能够评上级别的话,才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当然也是和员工的工伤伤残鉴定级别紧密相连的,这国家都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浙江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


·一、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吗?
      一、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吗? 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并非是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纠纷之后,按照法律规定此时若需要提起劳动诉讼的,原则上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才行。即对劳动纠纷的处理需要仲裁前置,那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人都是随处可见的行业和公民。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也是纠纷高发的一个行业,因为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安全性、技术性等,使得在发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管辖权的确定成为实践操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有几种?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有几种?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有几种? 一、劳动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


·教师肺癌可以算工伤吗?
      教师肺癌可以算工伤吗?教师肺癌可以算工伤需要看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的肺癌,只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且不具备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才能认定为因工受伤。关于生病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的情况只有两种:第十四条第四项患职业病的;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