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再审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再审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再审审查起诉期限是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再审新证据作为一种证据形式,原则上应当适用举证时限的规定。《若干规定》对再审新证据的提出时间明确为“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相对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言,该规定无疑有其积极作用。但是,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涉及的问题并非如此简单,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一)申请再审当事人的举证时限对于申请当事人关于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若干规定》使用了“申请再审时”的提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本意,是将再审新证据的提出时间,限定于再审程序启动之前,即“申请再审时限”是相对于再审审理而言的,应当包括当事人递交申请再审书状、人民法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对再审事由进行实质审查阶段。但是,如果允许当事人在这段时间内任意提出再审新证据,显然不利于尽快固定争点,不利于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为此,必须进一步明确申请再审当事人提供再审新证据的期限。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的证据释明制度,对于涉及到原审裁判事实认定的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再审申请的法官或者合议庭应当告知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提出再审新证据,并指定其提出期限,逾期举证的不作为再审新证据对待处理,通过法院的释明,可以引导申请再审当事人有效地举证,同时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再审新证据,提高再审审查的质量和效率。(二)对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若干规定》仅对申请再审一方当事人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作出了规定,却没有明确对方当事人可否提供再审新证据,以及提出再审新证据的时限。笔者认为,针对申请再审一方的再审新证据,对方当事人完全具有抗辩性地提出再审新证据的权利。只是其提出的证据应当符合再审新证据的条件,而且必须是针对再审新证据提出的抗辩。再审新证据往往是申请再审一方当事人首先提出,对方当事人可能并不知悉,人民法院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发送举证通知,告知其有提供新证据的权利、时限及逾期的后果,以平等地保护当事人举证权。由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供了新证据,可能启动再审,也可能不启动再审。因此,对方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时限,并无相对确定的时间可供掌握。对于申请再审时提出了再审新证据的都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可以将对方当事人举证时限与听证制度相衔接。对于提出再审新证据的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召开听证会日期,并将对方当事人再审新证据睥举证时限确定为听证会召开之日。刑事案件经过再审之后,不管当事人是否有异议,此时都不能再次提出诉讼请求。对于已经被检察院审查过的刑事诉讼案件,也只有是确定一审存在流程,或者是证据的收集上的缺陷,才能提出再审的请求,若是一审结束后两年内依旧没有起诉,此时不得再次起诉。


·一、血检88醉驾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判缓刑?
      一、血检88醉驾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判缓刑? 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


·犯罪终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终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一、新刑法诽谤罪是如何量刑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


·2023年拐卖儿童死刑合理吗?
      2023年拐卖儿童死刑合理吗? 一、拐卖儿童死刑合理吗? 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


·追诉各类刑事案件时限是多久?
      追诉各类刑事案件时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④法...


·刑事犯罪已中止审理的依据是什么
      刑事犯罪已中止审理的依据是什么?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


·非法经营罪的刑事处罚有哪些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


·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量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刑法》中非法经营罪是多少条?
      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商品,如电信业务、烟草等等,此时需要先取得一定的资质之后,才具有经营资格,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那自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我国《刑法》中也对非法经营罪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非法经营罪是多少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