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的承担由谁承担?

一、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的承担由谁承担?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为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药费在医保范围内,应该从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并没有规定医保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由谁承担,但根据法理来说,应该是用人单位承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那么,治疗工伤的医疗费超出医保范围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有关工伤医疗待遇外的费用情况,一般包括无法由工伤保险报销的相关费用,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相关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涉及主观期工伤保险无法进行保险报销的费用,一般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这在法律上是明确规定的。


·医疗过错相关因素有哪些
      医疗过错相关因素有哪些 医疗过错相关因素 (一)医疗的专门性因素 由于医学是一门高度专业化的学科,且现代医疗技术也日趋高度专门化。因此,在现实中对各项不同的医疗技术很难找到一个都可以统一适用的标准。一般来说,法律对某一领域内的专门医生所要求的注意义务的程度是相同的。它以该领...


·广州医保实施的具体情况
      医疗保险是政府为居民提供的一项福利制度,是指政府为居民报销医疗费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居民的医疗负担,更好地实现政府为居民服务的目标。医疗保险现在已经在各个城市投入使用,那么,广州医保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一、简介 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今后中国职工...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是为了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保护受害人权益而建立的举证制度。“谁主张、谁负责证据”的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施。然而,由于医疗过程的高度技术性和信息的不公开性,诸如疾病诊断和手术记录等证据材料几乎完全掌握在医生手中。患者远离证据来源,获得证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按照...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在医疗事故频发的今天,要是不幸因为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除了要追究医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责任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求进行赔偿。那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


·医疗责任纠纷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一、医疗责任纠纷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补缴医疗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医保卡就不能自动报销了。 二、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北京户口可以办理延期缴费,外地户口需要交够10年才能...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一、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


·医疗事故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意见该怎么正确表达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意见该怎么正确表达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医疗纠纷层出不穷,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如果你决定要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无论是病患还是医方,你都需要书写一份医疗纠纷鉴定陈述意见。那么,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不捏造不夸大事实的情况,这份陈述究竟应该如何正确书写呢? 1、医疗...


·医疗期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怎样的
      医疗期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怎样的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重庆医疗纠纷律师应该注意什么?
      重庆医疗纠纷律师应该注意什么?一、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1、医患双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行协商处理,并制作协议书,达成一致协调解决; 2、双方可以共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解决; 3、通过当地...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