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贷款买房注意些什么

贷款买房注意些什么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2、贷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二、买房贷款办不了违约责任的承担: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民法典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贷款买房是当代很多人购房时选择的一种方式,尤其是随着现在各地房价不断上涨,能够一次性拿出全款购房的人或者家庭不多了,而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借银行的钱来买房,之后把购买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再慢慢偿还银行的贷款,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能够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实现部分购房者的购房梦想。


·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在现在的继承内容中中,房产继承已成为主要的财产继承,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产继承纠纷,房产继承纠纷已经成为了房产纠纷的常见类型之一,由于对法律的不熟悉,人们在继承房产时会忽视很多要点,导致继承瑕疵或者是产生各种纠纷,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继承法,以及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


·一、房屋买卖的违约责任怎么写?
      一、房屋买卖的违约责任怎么写?违约责任在合同里一般是约定而不是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且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这个损失守约方要举证证明,否则违约损失不会被认定。二、房屋买卖合同...


·城里的房屋拆迁不给货币补偿只给安置房,合法吗?
      一、城里的房屋拆迁不给货币补偿只给安置房,合法吗?  房屋拆迁只有安置房不给货币补偿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如何确定婚前购房归属
      结婚前,很多年轻人会先选择买房,可能是父母买的,可能是按揭贷款买的,也可能是一方出钱买的,等等。然后婚后双方感情破裂了,走向了离婚的道路,此时往往夫妻会为了婚前购房归属闹得不可开交。那么具体来说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1...


·农村房子卖了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房子卖了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处理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


·房屋他项权证几天才可以办好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国家也是一直在致力于制定科学的登记办法,他项权证的整套操作流程还可行性还是比较高的,现在房产的抵押登记是要通过他项权证来证明的,而且目前关于他项权证的其他方面的配套措施也正在逐步完善。可是,刚开始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时间会比较长一些,大概都要在十天左右才能办好。 ...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
      日常经济生活中,房屋买卖行为时有发生,双方当事人在确认房屋买卖意向时都会订立书面合同,以此证明购买行为的合法性。但有时买方或卖方也会因为现实情况的改变而变卦反悔,想确认合同无效。那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 1、财产的重新认定 ...


·房屋过户需要费用标准
      应交纳的手续费有:契税、印花税、交易费、地图费、权属登记费和证据费。具体需要多少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包括看房屋位置、大小等。一、买方应支付税费:1、物业转让契税:5%(144平方米以上为3%,90平方米以下为1%,这是首套房的标准)。2、物业转让印花税:0.05%;3、物业过...


·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不仅仅是当事人达成一直就可以了的,还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才算完成交易。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那到底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税费标准如下: 契税:买受人承担,居住房...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通常借名买房都是出现在一些限购的城市中,为了能够多购买到一套房产,有的人就与有资格买房的人协商约定,借用对方的名字来购房,这样做虽然确实可以买到房产,但也会存在相应的风险。那么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吧。 一、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如果登记购房...


·房屋的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的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二、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列明的条款:1、当事双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