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哪些人有权提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3)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综上可知,劳动者若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伤害,需要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此时能够提出认定申请的并非只有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也是有权利申请做工伤认定。因此,要是遇到单位不积极申请或者有拖延怠慢的情况,建议受伤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尽快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未评级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未评级怎么办? 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


·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审核确定。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


·一、工伤认定后属于什么环节?
      一、工伤认定后属于什么环节? 劳动者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并领取到工伤认定书才能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或者出院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具体如下: 一、金属结构构件制作按设计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按其最小外矩形面积计算。 二、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


·现在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后果可以分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一、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


·员工被公司辞退进档案吗?
      员工被公司辞退进档案吗?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会计入档案,一般只有在违反法律上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才会记录进档案。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


·企业工厂面临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能主张赔偿吗?
      一、企业工厂面临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能主张赔偿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有很多人走在创业或工作的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有很多人走在创业或工作的道路上,但是往往又因为不知道怎样正确与员工或是老板确认劳动关系起诉书而陷入麻烦,因为许多人不知道法律对确认劳动关系起诉书是如何标准的,所以甚至会走上违法的道路。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劳动关系起诉书的相关信息以及法律对于它的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