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依法被监视居住是否需要通知家属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其它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以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二、适用监视居住注意什么(一)监视居住适用过程中不能侵犯第三者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绝大多数是与家庭成员生活在一起,这就导致生活在这个住所里的其他家庭成 员的日常生活也处于监视之下,他们的生活隐私也受到了一定的侵犯。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因此笔者建议: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监视居住的地点应作修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有住处且“单身居住”的就对其住处实行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住处或有住处但“混合居住”的就应指定住处实行监视居住。(二)对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应另行增加几种情形监视居住作为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其有自己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对其适用应该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对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应另行增加以下几种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的,但患有急性、恶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的,但正在怀孕或哺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羁押,但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结案的;(四)罪该逮捕但证据 不充足的。(三)三机关对监视居住的执行应进一步规范1、要严格监视居住场所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在其固 定的住处,如没有固定住处的,司法机关可以指定居所。实际操作中侦查机关往往不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固定住处,为了方便办案,通常指定居所进行监 视。办案单位不仅要承担大额的住宿、伙食、监视费用,同时还伴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自杀的风险。2、公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在监视居住执行的合作机制不完善、公安机关警力有限等问题,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监视居住的决定大多派人执行便了事,监视居住实际上是由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执行,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3、 要加强对监视居住的监督。检察院对监视居住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以保证法律的公正实施,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犯。针对三机关对监视居住的规定存在重复决定情况,导致监视居住期限过长的问题要尽量避免。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不当监视居住的要通报相关部门,同时严把 刑期折抵关,对监视居住一律不得折抵刑期。对于被依法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是不尽快的通知其家属,可能会引起其他的一些问题。所以法律中对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家属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格外要注意,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时候,只有无法通知这一种情况下,其余的都是需要在24小时内进行通知。


·遇到不准予离婚判决的情形怎么办?
      遇到不准予离婚判决的情形怎么办? 一、遇到不准予离婚判决的情形怎么办? 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可以先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属于无效婚姻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或另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不是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同居,也不属于事实婚姻,不用向法院起诉,直接解除关系即...


·如果双方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吗?
      如果双方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


·法律支持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支持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支持事实婚姻的规定是根据最近所颁布的申论婚姻法若干解释问题二当中规定的在1994年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前事实婚姻是予以承认的。2003 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


·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范本怎么写,财产归属怎么认定?
      对于不少离婚的夫妻来说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意识,所以没有签订相应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这就导致了不少夫妻在离婚之后因为财产或者一些方面出现争议,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种不必要的争端,可以说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是一定要签署的,那么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范本怎么写,财产归属怎么认定? 1、离婚...


·离婚诉讼中证据有哪些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也是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中的事实都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那么离婚诉讼中证据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你解答。 一、离婚诉讼中...


·一、离婚官司择日宣判是什么意思?
      一、离婚官司择日宣判是什么意思?离婚官司择日宣判的意思是:简单理解就是不当庭宣判,属于正常法律程序。在法院审理和判决案件中,一般情况下,都不是开庭审理后,当庭立即宣判,而是庭审后,法庭组成人员实施庭后合议。经法庭组成人员商讨研究后,依据适用的法律条款,确定最终判决结果。然后另行安...


·父母没有结婚证孩子出生可以吗?
      父母没有结婚证孩子出生可以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就是说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的。法律规定结婚的唯一合法手续是取得...


·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一、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未离婚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已经离婚,且抚养权在对方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时抚的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的于子女成长原则进...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