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回避适用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回避适用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3、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

4、书记员

“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

5、翻译人

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

6、鉴定人

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人员。

在理解这一问题时,应掌握:证人不适用回避的规定,证人即使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作证。

综上所述,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六种,分别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这些人都适用回避制度,只要是这些人里面与本案相关的,都应该回避。

二、申请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 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 参与案件的处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 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再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处理该案件,就有可能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公正处理,因而也应当回避。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谓其他关系,是指近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以外的某种关系,诸如交往密切的上下级关系、同学关 系、朋友关系等等。另外,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是原合议庭成员的,在 案件重新审理时,也应自行回避。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也必须回避。如有上述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提出申请回避。如遇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不管是哪一类的诉讼中,为保证案件的公平,其实对于与当事人有一定关系的人员都是可以适用回避制度的,当然,其中如果证人与涉案人员有某种特殊的关系,就不能适用回避制度了,因为此时证人作证对案件的审理有很大影响,若要求他们回避的话,可能对案件真相的调查造成阻碍。

·最新河南职务侵占罪量刑
      工作中,要是公司员工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的,那么就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不同的地区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不同,今天我们就主要来看看河南省关于职务侵占罪是如何量刑的吧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涉黄行为拘禁多少天可以保释?
      涉黄行为拘禁多少天可以保释?是否可以保释与拘禁多少天没有直接关系,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


·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具体的羁押时间如下: 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 2、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法院量刑有期限吗
      一、刑事案件从批捕到法院量刑有期限吗? 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时间大约5个月内,刑事法庭从开庭审理到最后的量刑一般是六个月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


·伪证罪判刑多少年 伪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伪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305条之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即是说,触犯伪证罪,基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处以3到7年的加重刑。二、什么是伪证罪?根据我国《刑法...


·刑事诉讼法解释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解释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刑法修正案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区别与民法,刑法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惩罚犯罪以及保卫国家的秩序和安全。我国先后通过了九个刑法修正案,不断地完善立法以达到与今天的社会相适应。在刑法修正案九里,对自首有了新的规定。那刑法修正案九,自首怎么认定的,让的我们来简单告诉你。 一、刑法及其功能 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当乘坐出租车,去餐厅就餐,或者购物时去试衣间试衣,无意间将贵重物品遗失,难以寻回,这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现象,即使报了案,寻不回的可能性也很大。这些无意间丢失的物品属于遗失物,但是对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下面我们就来和您聊聊。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


·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
      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 相对而言,当然是缓刑好点。理由如下: 缓刑属于虚刑,是指在法院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不收监,而给罪犯一个考验期限,考验期满,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 而监外执行属于实刑,是指因罪犯存在特殊原因如重病等,不便在监狱执行,...


·强奸罪该怎么判
      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二...


·刑诉法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
      ?1.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本款的适用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上的原因,请不起律师,或者因经济困难以外的其他原因,如无人替他担任辩护人等,因此未委托辩护人。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经济困难的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