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同时还侵犯国家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买卖、运输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主体是依照国家规定不具备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上述物质资格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四)主观要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而非法买卖、运输,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立案标准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 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危险物质范围是比较广的,像是具有放射性的一些化学性物品或者传染病病原体,在使用、制造的过程当中都有着非常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但某些人不经过批准,擅自制造这些危险性的物质就可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就算没有造成损害后果也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要请律师
      自诉案件是否要请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于自诉的...


·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我们知道,寻衅滋事罪我是国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抓到公安机抓起来,公安机关会对其立案侦查,有人就有疑问,寻衅滋事罪是双方都要抓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根据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可以把这类行为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


·2023刑诉法10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从司法方面保证我国的刑法能够正确的执行,我国在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意在通过刑诉法来调整刑事诉讼活动,针对公检法机关和参加刑事诉讼当中的所有人都具备法律效力。刑诉法的全文在这里,我们就不给您详细介绍了,下面要带您了解的是,2018刑诉法106条...


·羁押然后请了律师判缓刑的几率大吗
      羁押然后请了律师判缓刑的几率大吗 一、羁押然后请了律师判缓刑的几率大吗? 羁押然后请了律师也不一定能判缓刑,判缓刑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的。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在判决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定罪,是可以进行申诉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刑事案件申诉的流程以及申诉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


·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内容是什么?
      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内容是什么?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是成立犯罪的首要条件。要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就具有了构成要件该当性,这是进一步判断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和有责性的前提,也是行为最终成立犯罪的先决条件。...


·打架双方造成轻伤要写刑事谅解书吗?
      打架双方造成轻伤要写刑事谅解书吗?打架双方造成轻伤并不是一定要刑事谅解书的。刑事谅解书是自愿写的,不是强制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九条,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


·刑事诉讼法报案相关流程有哪些?
      当我们身边发生或者亲身经历刑事案件时,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自然是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法报案,借此得到解决的机会。由于经历刑事案件的人所占比例很小,因此很多人都不清楚刑事诉讼法报案相关流程有哪些?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报案的刑事诉讼法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


·对死刑对象限制有哪些?
      对死刑对象限制有哪些(一)死刑适用对象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大恶极。罪大是指犯罪性质和后果极其严重给社会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是犯罪的客观危害的体现;...


·怎么区别传播性病罪与故意伤害罪
      1、侵害的客体不同。传播性病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只是他人的身体健康。2、行为表现不同。传播性病罪必须采取卖淫、嫖娼的行为形式。故意伤害罪则一般采取暴力等行为形式和特定情况下的不作为形式。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传播性病罪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