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
湖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
湖南交通事故伤残九级赔偿标准2018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综上所述,在发生车祸后对伤者的赔偿会根据山刹那鉴定等级的结果来确定赔偿的内容,而且每年的经济水平不同也会影响到赔偿的标准,而当事人购买的交强险也会对伤者进行一定的赔偿,但并不会赔偿所有的部分。
·电动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怎么理赔
被电瓶车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
·交警认定逃逸需要证据吗
交警认定逃逸需要证据,但主要看客观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
·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汽车拥有的数量逐渐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就必须按照交通发的规定及时报案处理。如果在处理过程中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作出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
·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钱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总是令人触目惊心,因为它不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也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更好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和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当事人可进行事故伤残鉴定。那么,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钱?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
·一、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 的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如何规定的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如何规定的
一、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如何规定的?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1、无照驾驶:罚款200-2000,可...
·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赔偿形式,那就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死亡赔偿的对象是受害人家属,目前我国各地赔偿标准不一,那么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一个了解。
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一、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不需要。发生交通事故
不需要。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
·保留所有权的指示交付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保留所有权的指示交付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根据《民法典》第二章第二节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