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诈骗罪刑事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诈骗罪刑事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诈骗罪刑事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判活动。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本身没有异议。

二、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

根据刑法学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第一条的精神,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主要从诈骗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来衡量。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和提交的证据来看,的行为够不上情节严重:

1、涉案金额较少。在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通过虚假婚姻介绍,诈骗他人,获得赃款16250元。在诈骗犯罪中,16250元属于诈骗金额较大,而非巨大或特别巨大。对此,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第三页也是如此认定的,我们对此表示赞同。

2、不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其在犯罪前有正当职业,一直本分老实,遵纪守法,凭自己辛苦劳动赚钱养家;

3、诈骗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而非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资金或救灾、抢险等民政救助财物,未造成企事业单位停产停业损失;

4、的犯罪行为未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后果相对较小;

三、本案中,具有诸多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认罪态度较好

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极好。被告自始至终怀着赎罪的心态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从无隐瞒、捏造等他推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被告在公安机关以后几次的讯问中的供述基本相同,连细节也陈述的前后一致。对此,起诉书在第4页第1段也确认了该事实。根据2010年10月1日期实施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7条的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

不论是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上还是今天在法庭上,均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悔罪态度。人民法院在对王某量刑时应该酌情考虑。与此同时,被告人愿意主动接受罚金刑,愿意以此方式来主动接受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悔罪的诚恳态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处10%。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在20%以内按比例轻处。

(3)被告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劣迹,不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

(4)被告愿意立即退还赃款

被告人明确表示要立即退赃,并且其家属也当庭表示立即退回赃款。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二)被告人退赃、赔偿的(不含损失在2 000元以下的),在10%以内按比例轻处;

(5)从利于罪犯改造的角度,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处从轻处罚

对于初犯、偶犯,要考虑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判处实刑后的交叉感染,有些盗窃犯只是偶尔失足,罪行并不严重,判处一两年的刑罚,适用了实刑,将其关进监狱,结果人没有改造好,反而沾染了一身恶习,使其丧失廉耻,进而破罐子破摔。惩罚犯罪并不难,但是要真正改造犯罪分子使其回归并且融入社会才是难题。

综上,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列明的多种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请法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考虑被告的行为情节以及后果,对被告人处以7个月之内的有期徒刑或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故恳请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立即变更的强制措施,尽快恢复的自由之身,保障的合法权益。

谢谢。

辩护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

2013年 月 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诈骗罪是可以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的,因此,被告在写辩护词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写,一份好的辩护词是可以很好的帮助自己胜诉,所以,写辩护词是当事人的权利,只要条件符合才能更好的帮助自己。





·走私贵重金属罪如何认定 走私贵重金属罪会判几年
      走私贵重金属罪是走私罪中很重要的一项罪名。贵重金属是国家相当重视的一类物品,对其流通作出了严格的限制。那依据刑法,走私贵重金属罪如何认定?同样,依据刑法,走私贵重金属罪会判几年?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走私贵重金属罪如何认定 走私贵重金属罪...


·犯人在法院不认罪是否要赔偿对方?
      无论是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涉及到一个赔偿的问题,有的犯罪嫌疑人能够很好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积极进行赔偿,不仅对受害者有益,同时对于自己的判决和量刑也是非常有好处。但是,还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认为只要自己不承认所犯的错误,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不用赔偿,那么,犯人在法院不认罪是否...


·缓刑算判刑吗,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我国的法律对刑罚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而且我们知道缓刑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也是其中之一。可是,很多人对我国对缓刑规定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缓刑算判刑吗,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缓刑算判刑吗,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1、...


·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
      一、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1、死缓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2、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


·刑诉法公安机关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存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案件。不管是哪种类型案件,都需要进行立案侦查,才能做出最终判决。很多人不清楚立案的程序是怎样的。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一些相关法律知识,解答刑诉法公安机关立案流程。欢迎阅读!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标准和流程呢? 人民法院、人民检...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主体是什么
      网络自媒体等快速发展的时代,国家在公共广播和公用电信等各方面都不断在进行修建和技术上的革新,其本意也是要为您提供更好的媒体资源,更加优化的信息渠道。所以,在使用的时候是有使用制度的,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毁坏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主体是什么?...


·一般对于盗刷是什么罪?
      一般对于盗刷是什么罪?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我国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是什么
      我国制定的刑法作为一部办理刑事案件的实体法,是需要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法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实施的,所以通过刑事诉讼法也能够看到我国的法制还是比较发达的,因为刑事诉讼法才有利于保障刑事案件当中各方人员的基本人权。接下来我们主要给您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是什么? 我国关...


·盗窃行政拘留一般会被拘留多久?
      盗窃行政拘留一般会被拘留多久? 《刑法修正案》第三十九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


·侵犯知识产权能构成犯罪吗?
      侵犯知识产权能构成犯罪吗?判定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可以看是否主观意识,是否以经营为目的,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