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看守所关多久批捕

一、刑事案件看守所关多久批捕?


进看守所37天之内一般就会提请批捕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 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上不要求民众有多么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但有些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是不能逾越半步的。而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也同样需要依法办案,看守所并不是犯罪嫌疑人服刑的地点,公安机关没有任何证据线索的情况下也不要贸然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以免发生超期羁押。



·法院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受理的有哪些
      一、法院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受理的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较大 巨大 特别巨大如何界定?
      在当今社会您对于贪污受贿深恶痛绝,中央政府对于贪污的处置也是十分严厉的。随着新《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对贪污贿赂犯罪相关条文的修改与完善也是让很多人注意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受贿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如何界定?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相关内容。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


·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一、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如果之前犯罪的时候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则不受追诉期限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未立案,本案已过20年不受追诉期限制,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不适用死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


·刑诉法派员出庭的规定有什么?
      刑事的法庭基本上都是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代表针对被告的犯罪行为追究责任并提起的公诉,但是也有的案件虽然是被告犯罪了却只需要原告起诉就可以直接判决的,而检察院是否需要派员参与诉讼就成了选择性的。那么,刑诉法派员出庭的规定有什么?刑诉法派员出庭的规定有什么?检察院派员出庭。人民检察院...


·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吗?
      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吗?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的,酒驾肇事逃逸显然是违反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酒驾肇事逃逸是一种特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酒驾肇事逃逸的,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的处罚更严厉。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


·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
      关于职务侵占罪,相信您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一定的利益。在我国,无论是何种罪行,一般都会有司法解释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司法解释也会有所更改。那么,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又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关于职务侵占罪 职...


·打群架致人死亡从犯判刑严重吗
      在生活中,冲突是难以避免的。小的冲突引发小打小闹,大的冲突引发剧烈的争斗甚至群架打斗。打斗形式的冲突可以解决一些不必要的进一步争斗,但是大多数冲突都是恶性的。人们常常因为种种矛盾而引发恶性冲突,而往往有人因为参与例如群架的冲突中致人死亡,那么打群架致人死亡从犯判刑严重吗?在下面文...


·如何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无可避免的需要对其中的数额作出认定。当然,不同的犯罪法律规定的数额认定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怎么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


·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处罚
      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处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很对犯罪的主体都是要求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于开设赌场罪来讲也是如此的要求。不过,《刑法》中对不同的犯罪是规定了不一样的量刑标准的,那么您知道《刑法》对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


·组织领导传销罪怎么判?
      在我国一些地方,传销活动猖獗,这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我国对传销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在刑法中也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打击,才能有效抑制这种犯罪活动的蔓延。那么组织领导传销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什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