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立合同单位

抵押权人(乙方):

甲方为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江苏省抵押货款暂行办法》、《淮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 的保证,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宗地座落于 ,面积 平方米,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使用证编号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经评估,并由(市)区国土资源局确认使用权总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许可抵押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宗地曾于 年 月 日抵押给 。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担保债务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甲方根据《土地使用权抵押许可证》许可抵押的限额,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全部(部分)抵押给乙方,土地范围已经双方确认(见附图)。

第三条 担保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 设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权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及有关税费。

第五条 抵押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占管。甲方应保证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权属处分,乙方对抵押物有检查监督权。

第七条 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抵押物和附着物毁损时,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企业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时,应通知对方并由新的企业或继承人、遗产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承担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并于发生变更后三十日内共同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第九条 违约责任: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的,当事人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得到对方认可后,应签订本合同补充文本,否则为违约。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条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乙方有权依法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处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 乙方申请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或其它当事人。

第十二条 乙方可采取转让方式处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县土地管理局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支付划拨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四)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息、罚息及违约金;

(五)剩余价款交还抵押人。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乙双方应向市县国土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淮安市(区)国土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甲方债务一履行完毕,抵押合同即告终结。甲、乙双方应于履行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抵押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续期,并报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双方盖章,并经淮安市(区)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补充协议 份,附件 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登记部门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登记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无论是毛坯土地还是已经有其他的地上建筑物,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这种行为完全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制度。相信抵押权人肯定也会仔细的审查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的,已经有土地他项权证的情况下,还想利用该块土地抵押贷款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来进行城市的发展,现在很多村民在征收土地用于政府建设县城修路村民都很支持,但是总是有人对于征地的补偿不满意的,那么,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依据土地管理法 (一)如果征...


·起诉离婚的地点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不是随便找一个法院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而是需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但是很多夫妻并不知道那些法院具有管辖权,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起诉离婚的地点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一、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具体来说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规定: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


·近几年,我国对环境污染方面非常的重视,各地政府对环境污染的场
      近几年,我国对环境污染方面非常的重视,各地政府对环境污染的场地抓的非常的严格,我们知道,特别是在广东一带的沿海地区,有很多的工厂带来的污染都很严重,广东政府对这一方面也管的严,那么广东环境污染处罚案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


·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程序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土地有五类、六类土地二种: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华街道、惠民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西联镇、...


·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一、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国家规定下列土地类型可以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 明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如果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


·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
      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 一、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 由抵押登记机构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和由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这部分费用是由借款人承担的。 (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