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沈阳市人均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

沈阳市人均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二、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三、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2、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3、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4、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沈阳市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按照未抚养方的20%-30%来支付的,不过具体的还是需要参照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对于一些人均收入较高的地区,那么支付的抚养费用就会高些,而且还要根据抚养费对孩子的抚养实际情况进行联系。


·婚姻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夫妻婚姻中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最大的纠纷往往就是关于离婚方面的纠纷。此时当事人可能会想到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相关纠纷,那么婚姻纠纷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


·一、精神分裂症离婚赔偿吗?
      一、精神分裂症离婚赔偿吗?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导致离婚的,其行为不构成《民法典》规定的损害赔偿要求,因此,是不能要求赔偿的。1、有侵权行为:即上面所说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有上述行为就说明夫妻一方违反了婚姻家庭义务,侵犯了配偶的婚姻...


·婚姻法离婚男孩抚养权该如何争取在离婚案件当中
      婚姻法离婚男孩抚养权该如何争取在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有几种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有几种(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


·小孩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定一般说来
      小孩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定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


·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什么后果
      大多数人对于婚姻关系的理解,还是比较符合我国的传统观念,并且也遵循了我国婚姻法当中对婚姻的基本规定的。婚姻无效只是针对生活当中少部分人的婚姻关系作出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在被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以后,肯定对当事人的生活还是有影响的。那么,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什么后果呢...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应该怎么做
      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书中肯定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有所交代。通常情况下,协议书只要双方都签字了,就代表双方是同意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协商结果的,并且协议签订以后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生活中却也不乏协议离婚以后,又想要回孩子抚养权的。那么,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应该怎么做? ...


·夫妻怎么对离婚股权分配
      在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就必须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如今夫妻共同财产已经不再限于现金或存款了,还会包括房产、股权以及知识产权等特殊的财产,不同的财产在分割的时候情况不同。那么夫妻离婚股权分配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可以吗?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可以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


·哺乳期离婚女方不要孩子会判给男方吗
      目前,中国的离婚率在逐年增长,诞生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很多人会有离婚情绪,一般都是在女方怀孕到孩子二岁左右这三年时间。那么哺乳期离婚女方不要孩子,法院会判给男方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哺乳期离婚女方不要孩子会判给男方吗哺乳期离婚,基于哺乳等条件考虑,孩子一般是判给...


·即使是农村中的夫妻离婚
      即使是农村中的夫妻离婚,其实也是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而其中要是有房产的话,那也少不了需要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处理。但农村中的房屋与城镇中的房屋情况又有点不一样了,毕竟此时很多时候都是由农村居民自己修建的。那到底农村离婚房屋分割该怎么进行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