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时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是选择忍气吐声,然后任由单位侵犯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实践中,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理呢?如果处理不好,对劳动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害。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它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支付工资差额。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一)限期支付。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相关费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也就是用人单位只要补付即可。
(二)差额支付。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只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补足已经支付金额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额即可,不必再加付补偿金;
(三)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的期限内,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单位拖欠工资可以辞职吗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既包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数额,也包括由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
如果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人的工资报酬,构成了对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权益的侵犯。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劳动者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讲,要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话,此时需要了解清楚该如何处理,否则的话就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害。如果你还是不清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理的话,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牡丹江律师,让律师帮助你处理相关问题。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主要是出现在建筑行业,是指施工单位和专门招聘工人的单位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这类合同对于大多数人来讲相对要陌生一些,因此,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将详细为您讲解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劳动仲裁条款有哪些
      劳动仲裁条款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一、仲裁条款的定义 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条款。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约定:发生纠纷,到某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二、仲裁地点规定在什么地方 仲裁地点规定在什么地方进行仲裁,是买卖双方在磋商仲裁时的一个重点。 这...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协议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协议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协议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


·看到厂里招收童工怎么办?
      未成年人身心比较脆弱,在我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专门为这些未成年人制订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希望他们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学习并成长为国家栋梁。但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些工作单位无视法律招用童工,那么,厂里招收童工怎么办呢? 一、厂里招收童工怎么办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


·潍坊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潍坊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即身体各个部位、器官、神经系统、精神方面的患病程度、具体病情标准。判断标准是医疗证据和医疗证明书。作为劳动者,申请时还要出具和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伤鉴定要在病情变得比较稳定后申请,但不能超过工伤认定后30天。 一、工伤鉴定标准 ...


·苏州未成年工的保护制度有哪些?
      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事业也逐渐出现漏洞,很多未成年人辍学早早的就步入了社会,这个是当今社会噬待解决的问题,国家对于未成年工也就是童工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在苏州,未成年工有许多,那么苏州未成年工的保护制度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苏州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1、...


·公司倒闭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欠工资怎么办?员工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赚取公司的一部分资金以维持日常消费,如果在此期间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呢?员工的辛苦努力是不是就这样白白的浪费了呢,员工遇到公司倒闭欠工资怎么办,这样的情况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不用害怕,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的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
      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分别站在不同的立场,因此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是在所难免的。在双方发生纠纷之后,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我国针对劳动仲裁制订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该规则于重新作了修改。那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


·哪些情况下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没有的?
      哪些情况下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没有的? 1、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可不支付双倍工资。 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有关法律法规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用...


·工伤赔偿协议私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
      工伤赔偿协议私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事故,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纠纷(包括工伤纠纷)协商调解的;法律之所以允许协商调解是因为这种协商既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