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是必须要做的,我国近年来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虽然呈现出有所下降的趋势,但是依旧很多。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数不胜数。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后,等治疗完后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如何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交通肇事的发生若是导致了他人明显的有伤残,是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的请求的,为了保证其请求一定会被受理,肇事受害者必须要先整理材料,继而再提出鉴定的请求。鉴定机构一旦受理受害者提出的请求,就需要在一个月以内出具认定书。


·在我国骑电瓶车酒驾怎么处理
      在我国骑电瓶车酒驾怎么处理首先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车,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醉酒后驾驶电瓶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摩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摩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摩托车交强险赔...


·《刑法修正案九》交通安全有哪些规定?
      2016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对于交通方面的问题也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交通一直以来也是围绕我们身边的大问题,那么新的交通规定对我们的正常出行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今天就由的我们为您解读一下《刑法修正案(九)》交通安全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增加校车...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完全依靠交警、医护人员的救援,这显然是不利的,也很容易扩大损失。此时不管是作为肇事的一方还是受害人,其实都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或救助他人。那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自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文件?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文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汽车立逆向行驶扣分吗?有何规定?
      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每一家每一户基本上都有了自己的小汽车,所以说我们国家现在的小汽车是非常的多的。对于汽车我们国家是有道路安全法的,来保障我们的安全问题。但是也是有违反我们国家规定的现象,比如逆向行驶。那么汽车立逆向行驶扣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


·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一、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这是两码事。绿化不达标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你是不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因为开发商跟小区的物业管理是两个不同的公司,所以这种情况建议先跟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再去找...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流程 撞车换言之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对事故的处理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那么您知道撞车怎么处理吗?具体有哪些步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撞车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


·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房算欺诈吗
      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房算欺诈吗对于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的行为,一般而言都不算欺诈,只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出卖人一开始就明知不能交房,可能会成立民事欺诈,严重的话还会涉嫌刑事诈骗。如果出卖人过了约定时间不交房,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情...


·法院交保证金怎样处理
      法院交保证金怎样处理首先注意的是,我们可以根据我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如果有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财产保全的前提下,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的(就是上面所提及到的全保费用)。其次也要注意的是,我们也可以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假如人民法院是要采取例如保全的措施情况下,我们...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