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在有关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自己的操作符合其中的法律约束就可以积极的有效的处理,但是在实际的问题处理上会有不小的冲突,因此在解决之前能够协商处理的,最好协议解决,毕竟与所属企业存在劳务关系,法律途径容易导致利益的损失。


·一、致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致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医疗费 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


·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被处罚?
      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被处罚?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逐年增多,为了规范交通秩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无论客车私家车一律不得超载,对于超载的情形,需要按照有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若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被处罚? 一、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汽车噪音不单只是对人造成影响,也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噪音标准对车辆发出的噪音进行规范。客车噪声检测标准要根据机动车辆的相关噪音标准而定,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标准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接下来网为您介介绍汽车噪音检测的相关标准,请您往下阅读...


·交通事故被威胁可以报警吗
      一、交通事故被威胁可以报警吗? 交通事故中被人威胁的话可以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湖北省交通伤残赔偿标准包括什么项目?
       一、湖北省交通伤残赔偿标准包括什么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


·交了购房定金还能退不?
      交了购房定金还能退不?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 (二)交通肇...


·债权人将债务人车开走违法吗
      债权人将债务人车开走违法吗 一、债权人将债务人车开走违法吗 如果车辆是债务人的,债权人虽然非法侵占了债务人的财产,但这多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如果这车辆不是债务人的,车辆所有人在向扣车人表明权属以后,扣车人仍然拒不返还财产,这种情况有可能涉嫌抢夺他人财产。 二、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


·延期交房时间如何认定?
      延期交房时间如何认定?延期交房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而推迟交房的行为。首先就是交房时间的认定:开发商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购房者直接占有使用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而买受人则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仅是交付房屋的占有,而且还包括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


·车祸理赔误工费申请书是否需要书写?
      车祸理赔误工费申请书是否需要书写?车祸理赔误工费申请书是需要书写的,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