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维权?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维权?

1、可以向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维权。

2、劳动者也可以向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则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立案、仲裁、裁决。

1、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2、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3、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4、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维权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确认自己并没有任何的过错,可是公司往往会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然后借故辞退该员工。法律上所规定的劳动者维权的途径倒是也非常的灵活多变,但劳动者本人千万不能因为害怕麻烦就主动放弃了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是什么?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 在本工程中,项目部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设施的设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实行周密的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 ...


·公司强制变更劳动关系合法吗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都是用劳动合同来体现单位与劳动之间的权利和就义务的;有些时候,因为公司经营问题等原因会产生劳动关系变更,那么,如果公司强制变更劳动关系合法吗?下面的我们为您做如下说明。 (一)公司强制变更劳动关系是不合法的: 任...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整个工程修建完成以后,其实是有各种各样的分项工程组合而成的。因此对于整体工程在进行质量验收的时候,验收的第一步肯定也是要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其中对于分项工程的质保期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在建筑工程当中,装饰工程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规定...


·拖欠工资公司没有注册怎么办?
      拖欠工资公司没有注册怎么办? 一、拖欠工资公司没有注册怎么办? 拖欠工资公司没有注册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我国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如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那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终止劳动关系...


·工程材料款纠纷如何应对在线咨询 > 一、工程材料款纠纷有哪些
      工程材料款纠纷如何应对 一、工程材料款纠纷有哪些? 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早在两年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就着手解题,准备给出一个统一的司法答案。经过无数次的研讨、论证和反复的修改、完善,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讨论稿)》(下称司法...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总结
      随着有关劳动方面的问题不断出现,为了能更好地处理相关的问题,维护广大劳动人们的利益,国务院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在不断地进行增添和修改,那么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总结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总结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吗?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吗?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监外执行仍然是属于服刑期间不能够工作。监外执行的后果主要是会留下案底,影响自己以及子女的工作。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


·工伤补偿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补偿的期限是多久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不算工伤么
      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不算工伤么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


·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要哪些资料?
      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要哪些资料?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就可以申请退休,领取退休金。一般来说,单位会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这是单位人事部门的事情,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处理的话,就需要职工本人办理。那么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来听听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