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在进行裁员的时候,需要注意此时有一些员工是不能够被裁掉的

公司在进行裁员的时候,需要注意此时有一些员工是不能够被裁掉的,而要是公司不小心裁掉了这部分员工的话,则员工就是可以向单位索赔的。那么实践中过失性裁员索赔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过失性裁员索赔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对于劳动者履职过错进行赔偿的具体数额,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过失性裁员索赔注意哪些问题
应注意的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劳动者赔偿方式限定为20%的情形仅指克扣工资的前提,且前面有一限制“可”,并不排除采取一次性赔偿等方式。
如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本案中某报业公司的损失不可能一次性得到全部赔偿。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适用的是《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引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法院要求刘某一次性赔偿某报业公司损失的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了单位的合法利益,是合理、合法的。
从司法实践看,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者履职过失的性质提出不同的索赔要求:
(1)对于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一般过失,可以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对职工进行降级或减薪处理;(2)劳动者重大失职或故意损坏企业财产构成犯罪(如构成侵占罪等)的,可以在法院刑事审判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3)对于涉嫌侵占(如本上述案例)等重大失职行为但无证据证明构成犯罪且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现实损失的,可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之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的,按照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的约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5)劳动者履职过程中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用人单位向第三人赔偿后可依劳动合同向劳动者追偿。
事后索赔毕竟被动。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管理,使各个用工环节既互相独立,叉统一配合,相得益彰。只有这样,劳动者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用人单位科学管理、合理调配,减少工作差错、创造出更大效益,劳资关系才能得到真正和谐发展。
相信各位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已经知道过失性裁员索赔的情形有哪些了吧,同时我们还为您提供了过失性裁员索赔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但愿能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

·一、建筑业劳动合同怎么签需要签吗?
      一、建筑业劳动合同怎么签需要签吗? 建筑业劳动合同需要签。签署的方式为:只要简单的填入受聘者姓名等基本资料就形成了合同,这样可以省事和统一,但是这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因此,或多或少有有利于用人单位的一面,甚至有不公之处。作为乙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 二、建筑行业中的用工关...


·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包含建筑前期的建设、物料的使用,还包括相关配套使用的保护措施是否完备及有效,其中消防工程就是判定工程质量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我国规定消防工程...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包含什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的时效,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哪些情节可以辞退员工?
      有哪些情节可以辞退员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


·试用期法律怎么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
      试用期法律怎么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


·被撞人误工费要求太高怎么办?
      被撞人误工费要求太高怎么办?首先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


·企业违约终止劳动合同规定有哪些?
      企业违约终止劳动合同规定有哪些?企业违约终止劳动合同规定有按照劳动合同法当中按照平时工资的来进行补偿,《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一、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第一步:准备申报 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快一个月怎么办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快一个月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


·一、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异地吗?
      一、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异地吗? 不能。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