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夫妻关系存在时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夫妻关系存在时共同拥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对此作了规定。所谓夫妻关系存在时期,是夫妻向一方死亡或离婚前的一段时间,夫妻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除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和妻子在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在丈夫和妻子在世期间,夫妻财产的处置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法定共有财产只适用于夫妻双方在婚前没有财产协议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采用法律财产制度与约定财产制度相结合的制度,明确规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法定财产制度。法律财产制度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度、独立财产制度、剩余共同财产制度、共同财产制度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度包括17项法定婚姻收入共同制度和18项法定特殊财产制度。

“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拥有的夫妻的财产权,即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下列财产,由丈夫和妻子共同拥有:

(1)工资、奖金,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和各项福利政策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在时的生产经营所得;

(3)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关系中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得;

(4)继承或捐赠的财产是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期间继承继承和接受赠与的财产。对于继承的继承,它指的是产权的获得,而不是实际拥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提供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5)应当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6)双方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7)双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

(8)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有些夫妇应以复员费,自雇费等名义向军人发放婚姻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的限定

第十八条规定了一方配偶的财产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方配偶的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配偶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废者生活补助;

(三)遗嘱、赠与合同确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

(四)婚前特殊需要。

(五)配偶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夫妻共有财产的特点如下:

1、必须是夫妻才能适用本条规定。

2、双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期间,从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到配偶死亡或离婚之日。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因劳动取得的财产,以及其他非劳动取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财产是个人独有的,夫妻约定的财产是个人财产。本法所称收入,是指不需要实际占有财产而取得财产权。当事人婚前取得稿费等财产,尚未实际取得的,婚后由出版社支付。此时,出资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如果出版社承诺婚后缴纳缴费,但婚后才领取缴费费,则缴费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对共同财务的分配夫妻双方是平等的,除非另有协议,配偶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被推定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当事人不提供充分证据,人民法院无法核实的,应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这项规定是这一原则的法律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不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财产被视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根据生产,生活和财产来源的实际需要,协议由双方共同处理。

7、一方死亡,遗产分割的,其共同财产的一半首先归另一方所有。其余财产为遗产,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办理。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会要求对方作出损害赔偿,这样的要求也不是所有的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所调整...


·离婚协议赔偿法律效应是否受保护
       一、离婚协议赔偿法律效应是否受保护? 离婚协议赔偿的法律效应是受保护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


·离婚国外财产举证有必要吗?
      离婚国外财产举证有必要吗?离婚双方非同一个国家的在进行离婚财产的分割时需要进行财产举证。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


·一、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是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


·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
      第一次起诉离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因此法官最终不会准许夫妻离婚,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当事人还想再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么从原则上来看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起诉,那实践中该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计算等待第...


·涉嫌婚姻诈骗怎么判刑处罚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骗金额、返还犯罪所得、立功等。所以单单根据你说的诈骗3万,不能肯定回答具体刑期...


·离婚协议书女方不出抚养费如何规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对于结婚,离婚都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完成的。离婚,不仅要考虑到双方财产的分割,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还要面临这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问题,有时一方会因为急于离婚,对抚养费作出让步,甚至于不用另一方支付。那么离婚协议书女方不出抚养费的规定是如...


·女方重婚情形都有哪些2023
      女方重婚情形都有哪些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中...


·国家赔偿以为主要方式的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如果行政机关的错误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给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那么,国家赔偿以为主要方式的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国家赔偿...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


·和对方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和对方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因此,如果夫妻仅仅是分居了半年的话,那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